今年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实施十周年。今天(3月30日)上午,最高人民法院举行新闻发布会,并发布人民法院反家庭暴力典型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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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民一庭庭长陈宜芳表示,反对一切形式的家庭暴力,是社会文明进步的重要标志。2016年3月,我国第一部反家庭暴力专门性、综合性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颁布实施。从此,反对家庭暴力从“家事”上升为“国事”。
人身安全保护令制度是反家庭暴力法的核心和亮点,为落实该项制度,最高人民法院在反家庭暴力法实施当年即制定《关于人身安全保护令案件相关程序问题的批复》,明确对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案件不收取诉讼费用,不需要申请人提供担保,比照特别程序审理,以发挥人身安全保护令及时、高效制止家庭暴力的作用;为解决认定家庭暴力“举证难”的瓶颈问题,最高人民法院制定《关于办理人身安全保护令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明确认定家庭暴力的证据形式,降低证明标准,进一步激活了人身安全保护令的制度效能。反家庭暴力法实施以来,人民法院共签发人身安全保护令3.3万份。
编辑: 梁晖
责编: 丁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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