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什么是敲诈勒索罪?

敲诈勒索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对被害人实施威胁或者要挟的方法,强行索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或者多次敲诈勒索的行为。

二、敲诈勒索罪的构成要件是什么?

资深刑事辩护律师、从事刑辩业务十多年的要永辉律师【15824811815】解答:

敲诈勒索罪的构成要件是:

1.敲诈勒索罪侵犯的客体是公私财产的所有权,有时也同时侵犯被害人的人身权利或者其他权益。但这种对人身权利的侵犯是使用威胁、要挟手段的结果。

侵犯的对象可以是各种具有经济价值的财物或者是能给行为人带来一定利益的物品,包括动产、不动产,有形财产和无形财产,或者是将能给行为人带来一定利益,或者是可以兑现的各种票证、单据,如提单、债券等。

2.客观方面表现为对被害人实施威胁或者要挟的方法,迫使其当场或者限期交出较大数额的公私财物或者多次实施敲诈勒索的行为。

从威胁或者要挟的方式上看,是多种多样的。有口头的、书面的,有明示的,也有暗示的。有的直接当面向当事人提出,也有的通过第三人转达等等。

从内容上看,有对被害人及其亲属以杀、伤相威胁的,有以揭发、张扬被害人的违法行为、隐私进行要挟的,有以毁坏被害人及其亲属的财物相威胁的,还有以凭借、利用某种权势损害被害人切身利益进行要挟的等等。

从取得他人财物的时间上看,既可以是迫使被害人当场交出,也可以是限期交出。总之,行为人是通过对被害人实行精神强制,使其产生恐惧、害怕心理,不得已而交出公私财物。

多次实施敲诈勒索行为,通常是指虽然每次敲诈勒索的财物未达数额较大的标准,但在特定的时间内敲诈勒索3次以上的行为。根据2013年4月27日施行的《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敲诈勒索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以下简称《办理敲诈勒索刑事案件解释》)第3条明确规定,2年内敲诈勒索3次以上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274条规定的"多次敲诈勒索"。

3.犯罪主体为一般主体。

年满16周岁并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人,都可以成为敲诈勒索罪的主体。

4.主观方面由直接故意构成,并且具有非法占有公私财物的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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