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保不想交也得交了——最高法发布社保新规,自下月起,在职即需缴纳社保。新规核心是:只要存在实质上的劳动关系,就需强制缴纳社保。

即便与公司签订自愿放弃社保协议(以此多拿几百元工资),此类协议无效;即便未签劳动合同、签的是劳务合同,只要存在实质劳动关系,仍需缴纳社保。

何为实质劳动关系?劳动关系本质是隶属关系——劳动者接受公司管理;劳务关系则是合作关系——劳动者独立于公司。二者区别需结合薪酬发放方式、考勤制度、工作时间等综合认定。

例如,公司雇佣扫地阿姨,若要求其每日打卡、固定早晚出勤且按月发薪,即使未签合同,也构成实质劳动关系,需缴纳社保。但若公司临时找阿姨打扫,阿姨可自行安排时间(如今日没空明日来),按次结算200元,则属合作关系,无需缴纳社保。

再如小饭店雇佣服务员,要求其每日早十点至晚八点固定工时;或外卖平台雇佣骑手,规定每日最低接单量、超时罚款等,均属隶属关系,需缴纳社保。但如饭店装修时雇佣装修师傅完成阶段性工作后结算;或健身房按件计费雇佣发传单人员(每发一张0.1元),则属合作关系,无需缴纳社保。

可见,新规影响最大的群体为劳务派遣人员与灵活就业者。新规将大面积覆盖此前社保灰色地带,强制避免因病返贫或老无所依问题。当然,也存在在职无需缴纳社保的情况,例如退休返聘的老年人、实习期大学生,以及每日工作不超过4小时的兼职人员。

对小企业而言,这或是一场残酷的“反内卷”。小微企业为员工缴纳社保将增加不小成本,部分依赖节约劳动力成本维持微利的企业,可能被迫涨价、裁员甚至倒闭。后续或通过税收、财政等政策给予宽松措施,减轻小微企业冲击。

对整个社会而言,强制缴纳社保将充实社保基金。我国已有3亿老年人口且持续增长,退休金与养老金稳定增长且不受经济环境影响。部分年轻人不愿缴纳社保,或与分配机制有关——如日本大量中年啃老族的出现,便与退休人员待遇优厚、劳动者压力较大相关。

当前,通过企业与事业单位养老金并轨已改善部分问题,期待后续出台更多措施保护年轻及中年劳动者,激发其建设经济的动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