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荒唐了!”新疆乌鲁木齐,一男子生前给儿子转账233万元,用于儿子学业与购房生活,男子去世后,儿子为了继承父亲的遗产,将继母起诉至法院。继母称男子给儿子转钱的行为自己毫不知情,且233万系夫妻共同财产,于是继母反手起诉儿子,要求儿子返还233万元。法院的判决结果令人意外。
据深圳新闻网8月6日的报道,一个男的生前陆陆续续给了儿子233万,有给孩子上学用的,也有帮着买房的,结果他刚去世,儿子为了继承遗产把继母告上了法庭,没想到最后闹得自己得把一大笔钱还回去。
这事儿说起来挺绕的,男的姓费,和前妻生了个儿子叫小费,后来又跟舒女士结了婚。
2024年费先生去世后,小费觉得该分父亲的遗产,就把继母告了。
可舒女士应诉的时候查了银行流水,才发现丈夫这些年瞒着她给了儿子233万,自己压根儿不知情。
这笔钱后来在法庭上分成了两部分,结果完全不一样,最大的一笔是205万,费先生给儿子付了买房首付。
舒女士觉得这是丈夫没跟她商量,私自处理夫妻共同财产,就反诉要求把这笔钱要回来。
一开始法院判小费还一半,102.5万,可到了二审,法官说这事儿不能这么算。
法律规定,夫妻共同财产,特别是大额的,一方不能瞒着另一方随便处置。
费先生给儿子205万买房,这数额太大了,明显不是日常开销,根本就侵犯了舒女士的财产处理权。
所以这整个赠与行为都得算无效,不能拆成一半有效一半无效,最后判小费得把205万全额还回来。
至于剩下的近28万,法院说这部分主要是1.6万的留学费用和27万左右的日常生活开销,父亲资助儿子上学、帮衬着过日子,这符合人之常情,也在父母该尽的责任范围内,不算恶意侵犯继母的财产权,所以这部分不用还。
这么一看,这判决其实是先把夫妻共同财产理清楚,再谈继承的事。
那205万先回到夫妻共同财产里,一半是舒女士自己的,另一半才算费先生的遗产,再由舒女士和小费按规定分。
说到底,这事儿也给再婚家庭提了个醒,夫妻共同财产不是一方能随便说了算的,就算是想给孩子钱,也得考虑另一半的权利。
做子女的也得明白,拿父母的大额财产不是天经地义的,这里面有不少法律上的说道。
法院这么判,也不是不认父爱,就是在亲情之外,得把法律的边界划清楚,这样才能保护好家里每个人的合法权益。
热门跟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