磁县人民法院悬赏执行公告(2025年第八期)

与其东躲西藏

不如主动履行

为充分利用社会力量,查找被执行人下落,有效执行生效法律文书,维护法律权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六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财产调查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二条规定,特发布悬赏执行公告如下:

被执行人:尹帅帅,男,1992年10月5日出生,汉族,住址:磁县岳城镇岳城村。身份证号码:13042719920122****。

执行依据:(2022)冀0427民初3172号。

执行标的:31349元。

悬赏期限:2025年8月6日至2026年8月5日止。

悬赏条件及奖励:

1、第一个向本院提供被执行人下落(举报的地址应当明确),并经本院实际控制或实施拘留的,奖励举报人人民币1000元。

2、举报须符合悬赏执行的相关规定,禁止举报人采取不正当手段获取举报线索,本院对举报人的信息及举报线索予以保密。

举报电话:0310-5077662(工作日) 联系人:王法官

本院督促被执行人见到本悬赏公告后主动联系法院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为充分利用社会力量,查找被执行人下落,有效执行生效法律文书,维护法律权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六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财产调查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二条规定,特发布悬赏执行公告如下:

被执行人:杜科军,男,1980年4月22日出生,汉族,住址:磁县都党乡三合村。身份证号码:13042719800422****。

执行依据:(2023)冀0427民初10号。

执行标的:86320元。

悬赏期限:2025年8月6日至2026年8月5日止。

悬赏条件及奖励:

1、第一个向本院提供被执行人下落(举报的地址应当明确),并经本院实际控制或实施拘留的,奖励举报人人民币1000元。

2、举报须符合悬赏执行的相关规定,禁止举报人采取不正当手段获取举报线索,本院对举报人的信息及举报线索予以保密。

举报电话:0310-5077662(工作日) 联系人:王法官

本院督促被执行人见到本悬赏公告后主动联系法院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为充分利用社会力量,查找被执行人下落,有效执行生效法律文书,维护法律权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六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财产调查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二条规定,特发布悬赏执行公告如下:

被执行人:苏利军,男,1971年5月18日出生,汉族,住址:磁县时村营乡陈庄村。身份证号码:130427197105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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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行依据:(2022)冀0427民初3247号。

执行标的:304946.50元。

悬赏期限:2025年8月6日至2026年8月5日止。

悬赏条件及奖励:

1、第一个向本院提供被执行人下落(举报的地址应当明确),并经本院实际控制或实施拘留的,奖励举报人人民币1000元。

2、举报须符合悬赏执行的相关规定,禁止举报人采取不正当手段获取举报线索,本院对举报人的信息及举报线索予以保密。

举报电话:0310-5077662(工作日) 联系人:王法官

本院督促被执行人见到本悬赏公告后主动联系法院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为充分利用社会力量,查找被执行人下落,有效执行生效法律文书,维护法律权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六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财产调查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二条规定,特发布悬赏执行公告如下:

被执行人:罗芳,女,1998年8月13日出生,汉族,住址:磁县讲武城镇王家店村。身份证号码:130427199808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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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行依据:(2024)冀0427民初1971号。

执行标的:100000元。

悬赏期限:2025年8月6日至2026年8月5日止。

悬赏条件及奖励:

1、第一个向本院提供被执行人下落(举报的地址应当明确),并经本院实际控制或实施拘留的,奖励举报人人民币1000元。

2、举报须符合悬赏执行的相关规定,禁止举报人采取不正当手段获取举报线索,本院对举报人的信息及举报线索予以保密。

举报电话:0310-5077662(工作日) 联系人:王法官

本院督促被执行人见到本悬赏公告后主动联系法院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为充分利用社会力量,查找被执行人下落,有效执行生效法律文书,维护法律权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六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财产调查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二条规定,特发布悬赏执行公告如下:

被执行人:李全伟,男,1982年3月15日出生,汉族,住址:磁县磁州镇东窑头村。身份证号码:130427198203150912****。

执行依据:(2023)冀0427民初3085号。

执行标的:38900元及利息。

悬赏期限:2025年8月6日至2026年8月5日止。

悬赏条件及奖励:

1、第一个向本院提供被执行人下落(举报的地址应当明确),并经本院实际控制或实施拘留的,奖励举报人人民币1000元。

2、举报须符合悬赏执行的相关规定,禁止举报人采取不正当手段获取举报线索,本院对举报人的信息及举报线索予以保密。

举报电话:0310-5077662(工作日) 联系人:王法官

本院督促被执行人见到本悬赏公告后主动联系法院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为充分利用社会力量,查找被执行人下落,有效执行生效法律文书,维护法律权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六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财产调查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二条规定,特发布悬赏执行公告如下:

被执行人:李雪玲,女,1987年4月28日出生,汉族,住址磁县讲武城镇孟庄村。身份证号码:13042719870428****

执行依据:(2024)冀0427民初433号。

执行标的:100000元。

悬赏期限:2025年8月6日至2026年 8月5日止。

悬赏条件及奖励:

1、凡向本院提供真实有效且本院尚未掌握的被执行人名下财产线索,一旦查明属实,具备执行条件并实际执行到位的,给付举报人1000元。

2、第一个向本院提供被执行人下落(举报的地址应当明确),并经本院实际控制或实施拘留的,奖励举报人人民币500元。

3、举报须符合悬赏执行的相关规定,禁止举报人采取不正当手段获取举报线索,本院对举报人的信息及举报线索予以保密。

举报电话:0310-5077621(工作日) 13313005126 联系人:张法官

本院督促被执行人见到本悬赏公告后主动联系法院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为充分利用社会力量,查找被执行人下落,有效执行生效法律文书,维护法律权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六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财产调查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二条规定,特发布悬赏执行公告如下:

被执行人:赵延红,女,1984年10月24日出生,汉族,住址磁县都党乡中莲花村。身份证号码:13042719841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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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行依据:(2024)冀0427民初3930号。

执行标的:100000元。

悬赏期限:2025年8月5日至2026年8月6日止。

赏条件及奖励:

1、凡向本院提供真实有效且本院尚未掌握的被执行人名下财产线索,一旦查明属实,具备执行条件并实际执行到位的,按实际执行到位金额的10%支付赏金。

2、第一个向本院提供被执行人下落(举报的地址应当明确),并经本院实际控制或实施拘留的,奖励举报人人民币1000元。

3、举报须符合悬赏执行的相关规定,禁止举报人采取不正当手段获取举报线索,本院对举报人的信息及举报线索予以保密。

举报电话:0310-5077621(工作日) 13313005126 联系人:张法官

本院督促被执行人见到本悬赏公告后主动联系法院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本院郑重承诺

本院安排专人负责举报人的举报工作,承诺维护举报者的合法利益,对提供线索的人员身份及提供线索的有关情况予以保密。

源自:磁县人民法院执行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