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山县中医院因使用劣药“阿胶”被处罚,具体违法事实及处罚如下:

违法事实

微山县中医院使用劣药阿胶”,其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九十八条第一款的规定。

处罚内容

没收违法所得:人民币1040元;

没收剩余劣药:“阿胶”共20克;

罚款:货值金额四倍,即人民币40000元。

法律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一百一十七条第一款规定,市场监管部门对上述违法行为予以处罚。

来源:微山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曲阜信息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