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检察日报正义网报道:8月9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发布一批刑事抗诉典型案例,其中包含了这起“王某某爆炸二审抗诉案”。2012年至2017年间,王某某在案涉化工公司工作,因劳动争议离职后遂心生不满,多次举报该公司违规排污,并意图雇凶伤害董事长黄某某。2018年初,王某某相继获取雷管、导火索、硝酸铵,预谋自制爆炸物安装在黄某某日常乘坐的轿车上。2018年6月8日,公司员工杨某使用这辆轿车后,将它停放于居住的小区。2018年6月10日凌晨,王某某使用铁丝、蓝白纺织物将自制爆炸物捆绑于该车的底盘下,意图在黄某某乘坐该车时,通过汽车排气管升温引爆爆炸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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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6月10日10点,杨某驾驶车辆搭载妻子和女儿杨某某出行,车辆在四川省成都市城区某主干道路行驶中发生爆炸,导致后排底盘被炸穿、油箱破裂,坐在后排的杨某某大腿骨折,经鉴定为轻伤二级。2022年12月30日,成都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法院作出一审判决被告人王某某犯爆炸罪,判处有期徒刑五年。(九派新闻)
编辑:刘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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