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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OPIC

企业向消费者个人售货能否开具专票

Question

我公司是深圳市一家新成立的商贸企业,一般纳税人,销售货物给消费者,请问我公司向消费者个人销售货物能否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Answer

答:《增值税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134号,国务院令第691号于2017年11月19日第二次修订)第二十一条规定,纳税人发生应税销售行为,应当向索取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购买方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并在增值税专用发票上分别注明销售额和销项税额。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一)应税销售行为的购买方为消费者个人的;(二)发生应税销售行为适用免税规定的。

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税务局2025年7月15日在互动交流-留言回复公开版块对问题“向消费者个人销售货物能开具专用发票吗?”答复如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国务院第191次常务会议通过)第二十一条规定:“纳税人发生应税销售行为,应当向索取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购买方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并在增值税专用发票上分别注明销售额和销项税额。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一)应税销售行为的购买方为消费者个人的;……”

因此,你公司向消费者个人销售货物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