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代快报讯(通讯员 江检宣 记者 庄剑翔)此前,扬州的朱先生遇到了一位“退休领导”,对方称能为他找关系拿地皮办公司。在接触过程中,这个乐姓“领导”以找关系需要花钱、给自己的亡妻买墓地等理由,先后拿走了朱先生13万元,最终失联。调查发现,这个乐某还冒充过政法干部、退役军人等身份,骗取11名受害人共计35万多元。最终,乐某被判处有期徒刑六年六个月,并处罚金10万元。近日,扬州市江都区人民检察院公布了案件详情。
朱先生与乐某的相识,源自他给女儿买房的经历。此前他在选购房子的时候,偶然间遇到了乐某。而当时乐某自称是住建局的退休领导,双方一番交流后,朱先生对其信任有加。在相处过程中,乐某还答应利用自己“退休干部”的身份为朱先生拿一块地,开设搅拌站,不过需要资金打点。
同时,乐某还透露出此前自己妻子重症住院,花费了很多钱,后来妻子去世,需要购买墓地但资金不够。碍于关系和情面,朱先生也借了钱给乐某。“找关系”加上借款,朱先生前后共给了乐某13万多元。
可借款后,乐某一直没有再提还钱的事情,而“花钱找关系拿地”这一件事情,他也总是回避提及。一段时间后,朱先生再想联系乐某,发现对方手机关机了。意识到被骗的朱先生报了警。
经过调查,警方发现被乐某骗的人共有11个之多。“见面的时候介绍自己是政法大院退休的干部,认识很多律师,政法机关的人,他以帮助打官司需要打点关系,然后缴纳诉讼费、法院强制执行费等为由收取费用。”江都检察院检察官助理伦艺斐介绍,所有受害者都被乐某自封的“退休领导、退役军人、政法干部”等头衔所骗,他都是先骗取受害者信任,再以家人重病急用钱、帮人办事为由或要钱或借钱,11名受害人共被他骗取35万多元。
到案后,乐某供述,自己并不是什么干部。江都检察院审查认为,乐某虚构事实隐瞒真相,骗取他人财物数额巨大,依法应以诈骗罪追究其刑事责任。最终,法院以诈骗罪判处乐某有期徒刑六年六个月,并处罚金10万元。
(通讯员供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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