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促成交易,商家或网购平台往往会以“假一赔十”的宣传口号推广商品,以打消消费者的品质顾虑。

网友咨询:

商家承诺的“假一赔十”,消费者能否主张?

邱浩律师解答:

“假一赔十”是商家基于营销目的,针对消费者作出的承诺,承诺消费者所购的商品一旦被认定为假冒产品,即可向商家要求赔偿十倍价款。若商家承诺“假一赔十”,“假一赔十”的声明属于要约,在消费者购买商品即作出承诺时,该声明就自动成为双方买卖合同的一部分。因此出现商家违约情形之后,商家应当按照双方“假一赔十”的违约责任约定进行赔偿

邱浩律师补充:

即便没有“假一赔十”的承诺,买到假货,亦可以主张赔偿,俗称的“退一赔三”。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三倍;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五百元的,为五百元。

消费者和经营者发生消费者权益争议的,可以通过下列途径解决:

(一)与经营者协商和解;

(二)请求消费者协会或者依法成立的其他调解组织调解;

(三)向有关行政部门投诉;

(四)根据与经营者达成的仲裁协议提请仲裁机构仲裁;

(五)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第五十五条 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三倍;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五百元的,为五百元。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经营者明知商品或者服务存在缺陷,仍然向消费者提供,造成消费者或者其他受害人死亡或者健康严重损害的,受害人有权要求经营者依照本法第四十九条、第五十一条等法律规定赔偿损失,并有权要求所受损失二倍以下的惩罚性赔偿。

邱浩律师

上海至合(潍坊)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有专业服务团队,服务范围不限于此:合同纠纷,劳动工伤,法律顾问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