廊坊市广阳区人民法院执行悬赏公告


(2025)冀1003执3670号


本院在执行张连徵与陈霏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中,因被执行人陈霏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给付义务,申请执行人张连徵向本院提出悬赏执行申请,请求本院对被执行人陈霏进行悬赏执行,并承诺有关人员提供真实有效的被执行人财产线索并实际执行到位的,向其支付赏金。赏金计算标准为通过该财产线索实际执行到位金额的10%。本院经审查认为,申请人对该案悬赏执行的申请符合法律规定,应予准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二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财产调查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二条之规定,本院特发布悬赏公告如下:


一、被执行人基本信息:

被执行人:陈霏,男,1996年03月02日出生,汉族,住河北省邢台市桥西区郭守敬大街永辉花园3楼2单元10号,公民身份证:130502199603021231。



二、悬赏条件:向本院提供被执行人陈霏财产线索,使该申请执行人的债权得以全部或部分实现。


三、执行标的、悬赏金计算方式:

执行标的:本金135000元及利息,执行费1930元,诉讼费1500元。

悬赏金计算方式:根据提供线索人提供的线索发现有价值财产,实际执行到位金额的10%计算。


四、领取条件:

悬赏公告发布后,有关人员向本院提供财产线索的,本院将对有关人员的身份信息和财产线索进行登记;两人以上提供相同财产线索的,悬赏金由首先提供线索的一方获得。


向本院提供被执行人陈霏财产线索,使该申请人的债权得以全部或部分实现,本院将按照悬赏公告发放悬赏金。


有关人员为申请人的代理人、有义务向人民法院提供财产线索的人员或者存在其他不应发放悬赏金情形的,不予发放悬赏金。


本院将对提供线索的有关人员的身份信息和财产线索严格保密。


五、悬赏期限:

2025年8月15日至2026年8月15日。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张连徵

电话:19903260577



廊坊市广阳区人民法院执行悬赏公告

(2024)冀1003执3952号


本院在执行廊坊市睿阳电力工程有限公司与王成龙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中,因被执行人王成龙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给付义务,申请执行人廊坊市睿阳电力工程有限公司向本院提出悬赏执行申请,请求本院对被执行人进行悬赏执行,并承诺有关人员提供真实有效的被执行人财产线索并实际执行到位的,向其支付赏金。根据提供线索人所提供的线索发现的价值的财产,实际执行到位金额的20%给予悬赏金。本院经审查认为,申请人对该案悬赏执行的申请符合法律规定,应予准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二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财产调查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二条之规定,本院特发布悬赏公告如下:


一、被执行人基本信息:

被执行人: 王成龙,男,1993年3月18日出生,汉族,住河北省沧州市运河区黄河西路荣盛锦绣天地小区2号楼1单元2103室,身份证号230702199303181617。



二、悬赏条件:向本院提供被执行人王成龙财产线索,使该申请执行人的债务得以全部或部分实现,若提供的线索帮助找到被执行人下落,使得法院能够对其采取司法拘留等强制措施,申请执行人将给予50000元奖励。


三、执行标的、悬赏金计算方式:

执行标的:本金683000元、截止至2025年8月12日利息233688元、迟延履行期间债务利息51276元,本息共计967964元。


悬赏金计算方式:根据提供线索人提供的线索发现有价值财产,实际执行到位金额的20%计算。


四、领取条件:

悬赏公告发布后,有关人员向本院提供财产线索的,本院将对有关人员的身份信息和财产线索进行登记;两人以上提供相同财产线索的,悬赏金由首先提供线索的一方获得。


向本院提供被执行人王成龙财产线索,使该申请人的债务得以全部或部分实现,本院将按照悬赏公告发放悬赏金。


有关人员为申请人的代理人、有义务向人民法院提供财产线索的人员或者存在其他不应发放悬赏金情形的,不予发放悬赏金。


本院将对提供线索的有关人员的身份信息和财产线索严格保密。


五、悬赏期限:

案件执行完毕之前。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广阳法院执行局李法官

地址:廊坊市广阳区广阳道210号423室

电话:18533651108



来源:广阳区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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