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大案件执行力度,更好借用社会之力,维护法律权威,切实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现依申请执行人的执行申请,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财产调查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一、二十二、二十三、二十四条之规定,特发布执行悬赏公告如下:

执行案号:(2025)豫0902执1647号

执行标的:250000元

被执行人:曹兰英

身份证号码:410927197102073049

住址:濮阳市华龙区棕榈泉小区10号楼1单元9楼西户

悬赏条件:

首位向本院举报被执行人曹兰英具体下落,经核查属实查找到被执行人,并执行到位的,我院将根据申请执行人的承诺,按照执行到位金额的10%支付赏金。

首位向本院举报被执行人曹兰英名下本院尚未掌握的财产线索真实有效(已发现未处分的财产不属于悬赏范围),经我院查证属实,并执行到位的,我院将根据申请执行人的承诺,按照举报财产实际执行到位金额的10%支付赏金。

举报电话:

(吴法官)

执行案号:(2025)豫0902执2992号

执行标的:22394.46元

被执行人:王连召

身份证号码:410928197610201314

住址:河南省濮阳市工业园区昌湖办事处大口寨村

悬赏条件:

首位向本院举报被执行人王连召名下本院尚未掌握的财产线索真实有效(已发现未处分的财产不属于悬赏范围),经我院查证属实,并执行到位的,我院将根据申请执行人的承诺,给予人民币1000元奖励。

举报电话:

(吕法官)

期数丨2508

供稿丨执行局 刘传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