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
银川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兴庆区分局文化街市场监管所
接到市民投诉
称自己在兴庆区一家便利店买东西时
恰好有学生走进店内
还成功买走了一瓶酒
让我们详细来看
众所周知,酒类是禁止向未成年人销售的,可其中一名学生指了指货柜上的酒后,老板不仅没拒绝还成功售卖。“来买酒的明明就是学生,老板还卖。”该市民投诉情况是否属实?市场监管部门立即展开调查。
8月21日,执法人员迅速到店开展核查。通过查看店内监控视频,发现有身着校服的未成年人进店并成功购买了酒类商品。便利店工作人员在销售过程中,未对购买者的年龄进行任何核实与询问,便直接完成了交易。执法人员表示,当事人向未成年人销售酒类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第五十九条第一款的规定。市场监管部门依据该法第一百二十三条的规定,责令该店立即停止违法行为,并给予警告。
根据国家标准《饮料酒术语和分类》(GBT17204-2021),酒精度(乙醇含量)大于0.5%vol的饮料酒属于酒类饮料,主要包括发酵酒(如啤酒、葡萄酒、黄酒等)、蒸馏酒(如白酒、白兰地、威士忌等)、配制酒、露酒等四类。必须严格遵守法律规定,严禁向未成年人销售酒类商品。对难以判明是否成年的消费者,应当要求其出示身份证件,切实履行保护未成年人的法律责任。
8月21日
北京中路市场监管所收到群众举报称
在辖区某餐厅就餐时
吃到发霉的豆腐皮
接到投诉后
执法人员第一时间核实情况
核查中,执法人员快速到店调取了现场监控视频,通过视频了解后厨备餐、顾客就餐等环节,餐厅负责人确认群众投诉情况属实,没有及时发现豆腐皮过期,导致顾客误食。
目前,商家已被立案查处,案件正在办理中。
随后,为了确保餐厅其它食材新鲜安全,执法人员第一时间对餐厅后厨卫生环境、食材原料、食材存储条件、食材加工过程等重点环节进行检查。
此外,执法人员重点排查商家是否使用过期、变质、来源不明的食材,是否有食用油、肉类、调味品等原料的合格证明,是否存在使用“三无”产品或非法添加剂等行为。
经检查,没有发现其它问题。
执法人员第一时间告知餐厅经营者要严格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执行“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制度,全面排查原料采购、加工流程、人员健康等关键环节,及时堵住管理漏洞,筑牢食品安全防线。
广大市民如发现食品安全问题,可拨打12315或12345热线投诉。
记者:王浩 魏罗妮
编辑:王瑜婧
审核:申亮
监制:孙磊
近日热点短视频
热门跟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