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警不会天天查酒驾的”
“我酒量好、车技好,完全在控制之内”
“就喝了一点,开慢点,没事的”
但实际上……
对于酒驾、醉驾等交通违法行为,紫金公安交警秉持零容忍态度,坚决予以打击,现将近期查处的部分酒驾、醉驾案例予以曝光,希望广大驾驶员引以为戒。
违法曝光
案例一
违法车辆:粤PK**26(小型汽车)
违法行为人:张某
违法时间:2025年7月15日
违法地点:紫金县紫城镇新紫路路段
违法行为:饮酒后驾驶机动车
驾驶人酒精数值:46mg/100ml
处罚结果:罚款2000元,暂扣驾驶证6个月
案例二
违法车辆:粤PQ**96(普通两轮摩托车)
违法行为人:贺某添
违法时间:2025年7月26日
违法地点:紫金县紫城镇香江中路路段
驾驶人酒精数值:42mg/100ml
处罚结果:罚款2000元,暂扣驾驶证6个月
案例三
违法车辆:粤PM**71(普通两轮摩托车)
违法行为人:钟某锋
违法时间:2025年7月26日
违法地点:紫金县紫城镇香江中路路段
违法行为:饮酒后驾驶机动车、未取得驾驶证驾驶非汽车类机动车
驾驶人酒精数值:70mg/100ml
处罚结果:罚款3000元
案例四
违法车辆:无牌(普通两轮摩托车)
违法行为人:邝某林
违法时间:2025年8月3日
违法地点:紫金县紫城镇香江中路路段
违法行为:醉酒驾驶机动车
驾驶人酒精数值:179mg/100ml
处罚结果: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移送检察院起诉
交警部门提醒
酒精在人体血液内达到一定浓度时,饮酒者对外界的反应能力及控制能力都会下降,视力暂时受损,视像不稳,辨色力下降,不能发现和正确领会交通信号、标志和标线。酒后驾驶车辆时,驾驶人往往无法正常控制油门、刹车及方向,应对紧急情况的能力也随之下降,事故一触即发。一次酒驾终生后悔,酒驾的后果谁都无法预估,有人因此失去了工作,有人因此失去了自由,更有甚者失去了生命。
目前,为进一步筑牢道路交通安全防线,营造良好的道路交通安全环境,紫金公安交警部门正在深入开展“百日行动”,严打严处酒驾、醉驾等交通违法犯罪行为,坚决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请广大驾驶员绷紧交通“安全弦”,切忌酒后开车,切勿心存侥幸,以身试法!
来源:紫金县公安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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