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矿生:律师对每一起刑事案件的辩护,都是对社会责任的一份付出和担当

8月2日,京都律师事务所三十周年庆典会议暨《行业变革与法治建设的双向奔赴》论坛在北京隆重举行。

本文为中同律师事务所创始合伙人、主任杨矿生在论坛上的发言,整理以飨读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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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矿生

中同律师事务所创始合伙人、主任

尊敬樊老师,尊敬的田老师,尊敬的各位专家老师和领导,各位法律同仁,大家上午好!

首先热烈祝贺京都所成立三十周年,非常感谢京都所在这个难忘的时刻能邀请我和大家共聚一堂,探讨律师的辩护问题。今天这个环节安排的主题是律师的社会责任,我认为这个主题非常重要,关乎到社会对律师社会价值的认识问题。

提到律师的社会责任,很多人都会想到公益法律服务,法律援助义务咨询。但是很少想到刑事辩护会不会承担什么社会责任,很多人对这个问题可能思考不多。更有不少的人认为律师的刑事辩护就是在为坏人开脱,所以说我认为这个问题很有探讨的价值和必要性。

我想表达的基本观点是,律师对每一起刑事案件的辩护,都是对社会责任的一份付出和担当。

具体谈三个观点:

第一个观点,个案的辩护是铸牢社会公平正义的基石,这是刑辩律师最根本的社会责任。

律师为个案辩护,确实是在为当事人提供法律服务,但是,辩护还有一个的重要功能,就是要促进案件的公正审理,防范冤假错案的发生。

大家都知道“犯罪是对水流的污染,不公正的审判就是对水源的污染”,也就是对法治,对社会公平正义的极大损害。而律师的辩护恰恰是守住司法水源的“净化器”。从这个角度来说,刑事辩护本身就是对社会公平正义最坚实的支撑,这就是律师最大的社会责任。

第二个观点,个案辩护能够推动司法文明的进步和发展,能够让社会公民共享法治的红利。

因为律师的辩护能够倒逼公检法办案机关的行为,能够使他们严格执法,公正司法,能推动人权保障水平进一步提升,从而使全社会公民从中受益。

因为我们每个人都可能是潜在的刑事诉讼当事人,都可能是司法不公潜在的对象。如果没有严格完善的刑事司法程序,社会的公正就会受到损害,每个人都可能会受到不公正的潜在威胁。

所以,律师的个案辩护对司法文明的促进作用是非常巨大的,这也是个案辩护对整个司法环境,法治建设最久远的一种支撑。

第三个观点,个案辩护能让正义被看见,能感知,维护社会公众对司法的信任。

每一个刑事案件不仅关系到当事人自身和他的家属,更影响着社会大众对司法的信任。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和正义,这是时代的要求,当然更是律师职业的追求。一个案件的判决如果没有辩护,即使结果再公正,也会受到人们的置疑。正是因为有了刑事辩护律师的加入,才让这个正义能够以看得见的方式来实现,这应当说是维系社会信任最大的支持。这也是律师社会责任的体现和价值所在。

此外,个案辩护的社会责任还能从多方面得到体现,比如通过个案辩护激活有关法律条款的使用,通过个案辩护促进立法的修改和进步,又如通过为民营企业家辩护,推动司法政策完善,助力营造平等保护的法治环境,这些都是辩护工作延伸出来的社会意义。

最后,我想说的是不管案件影响的大小,每个刑事案件的辩护都是推动法治建设进步的力量。我相信,只要我们坚守下去,做好每一个案件的辩护,尽到我们应尽的那份社会责任,个案辩护的微光就会汇集成司法公正的漫天星辰。我相信,只要我们坚守下去,刑事辩护的明天将会越来越好。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