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内首例获工伤认定的职场性侵事件是天津某汽车零部件公司销售总监崔丽丽案:崔丽丽因工外出陪同领导宴请客户时遭受性侵,经法定程序认定其所患创伤后应激障碍与性侵事件存在直接因果关系,最终被认定为工伤;公司因违法解除劳动合同需向其赔偿113万元并恢复劳动关系,相关判决已生效。该案突破了传统工伤认定的边界,为职场性侵受害者维权提供了关键先例。
一、事件核心脉络
事发经过:2023年9月,崔丽丽受公司指派赴杭州出差,陪同公司实控人王某参加商务宴请时被持续灌酒至意识模糊,后被王某强行抱进酒店房间性侵。
刑事认定:2024年4月,王某因强奸罪被判处有期徒刑4年,赔偿崔丽丽精神治疗费3000元。
企业回应:公司以“未按规定请假、旷工”为由解除与崔丽丽的劳动合同,拒绝承认工伤。
维权结果:2024年12月,天津市津南区人社局出具《认定工伤决定书》,确认崔丽丽所患创伤后应激障碍与2023年9月22日的性侵事件存在直接因果关系;
2025年3月,劳动仲裁裁定公司违法解雇,需赔偿113万元并恢复劳动合同;
2025年8月,公司未在规定期限内上诉,判决生效。
二、工伤认定的关键依据与突破
法规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现行有效第五项规定,“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应当认定为工伤。结合最高法行政审判庭的答复意见,因公外出期间的商务宴请属于“工作场所的延伸”,性侵系“工作原因导致的伤害”,符合工伤认定条件。
精神伤害纳入工伤:传统工伤认定多聚焦“身体伤害”,但崔丽丽因性侵导致创伤后应激障碍(需经专业精神卫生中心至少3个月系统治疗),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与事件存在因果关系,突破了“工伤仅限身体伤害”的认知。
醉酒状态不免责:尽管崔丽丽处于醉酒状态,但法院未以此否定工伤认定——企业需承担因公外出期间“权力压迫(如强制灌酒)”衍生的风险,不能将责任转嫁受害者。
三、事件的实践意义
该案作为国内首例获工伤认定的职场性侵事件,明确了三个关键规则:
突破点
具体内容
工作场所延伸
因公外出期间的休息/宴请场所属于“工作场所的延伸”
精神伤害入工伤
因性侵导致的创伤后应激障碍等精神伤害,可纳入工伤范畴(需专业诊断确认因果关系)
企业责任边界
员因工外出时的醉酒状态,不免除企业的工伤责任
这些规则填补了现有制度的模糊地带,为职场性侵受害者提供了“刑事追责+工伤赔偿+劳动维权”的全链条维权路径,也倒逼企业重视“防止利用职权实施性骚扰”的法定义务。
温馨提示:转载请注明来源于微信公众号“劳动法专业律师”。
-劳动法专业律师-
一个专注于劳动用工领域的微信公众号,只分享有价值的劳动用工信息。本号竭尽全力确保每一条推文的真实性,但关于专业问题仅代表作者在特定时期的观点,不代表本号及作者的永久观点。推文点击原文链接可以查看推文出处,请关注者自行核实推文的效力及价值。联系作者可在微信后台留言。
劳动法专业律师
热门跟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