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8日,青岛港国际股份有限公司公告披露中期利润分配方案等。

青岛港国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于2025年8月28日以现场会议及通讯参会相结合的方式在山东省青岛市市北区港极路7号山东港口大厦2417会议室召开。经与会监事充分审议并经过有效表决,审议通过了多个议案:

审议通过《关于青岛港国际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的议案》、《关于青岛港国际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关于与相关关联方2025-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关于与全球捷运物流有限公司2025-2026年度关连交易的议案》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1.466元(含税)。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总股本6,491,100,000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95,159.53万元(含税)。2025年公司中期现金分红数额约占公司2025年上半年可用于分配利润的35%,约占公司2025年上半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33%。经公司股东大会批准后,公司将于2025年12月24日实施2025年中期利润分配。公司2025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和公司已披露的《青岛港国际股份有限公司2025-2027年三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

同意公司分别与青岛前湾新联合集装箱码头有限责任公司、青岛港董家口矿石码头有限公司签署综合产品和服务框架协议。同意公司与全球捷运物流有限公司签署综合物流框架协议,并厘定协议项下的2025-2026年度交易上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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