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一男子在自家羊圈旁发现可疑车辆,与对方发生冲突后被掐脖。他为挣脱用刀划伤对方,又补了两拳。警方认定其行为属故意伤害而非正当防卫,对其行拘罚款。男子不服,将警方告上法庭,法院如何判呢?
一、自家羊圈旁起冲突,男子动刀反被罚!
新疆一男子,大半夜躺在自家羊圈旁的拖拉机车斗里睡觉,突然听见有动静,赶紧拿起手电一照——好家伙,有辆车停羊圈旁边,车里人正摇下车窗朝羊圈方向瞅。
这条路平时根本没人来,是个死胡同,再加上之前他家羊就被偷过,这男子顿时警觉起来,上前问了一句:“你干啥的?” 谁知道对方态度贼横,回一句:“关你屁事!” 两人就这么吵起来了。
吵着吵着,对方伸手指他,他一气之下把对方手指打开。结果没想到,对方直接一只手掐住他脖子,把他整个人按在汽车引擎盖上!
这男子一下子慌了,为了挣脱,从右边口袋摸出一把折叠刀,双手打开后,右手持刀朝对方左侧腰和左胳膊各划了一刀。对方一痛,才松手。这男子又把刀合上,抡起拳头朝对方肋骨捶了两拳。
事后对方报警,说自己只是走错路正在掉头,反而被这男子殴打。警方调查完,认定这男子“故意伤害”,处行政拘留7天+罚款300元。
这男子当然不服啊!先是申请行政复议,没成功,又一纸诉状把警方告上法院,说自己明明是被攻击后才反击的,属于正当防卫,凭什么罚我?
二、法律怎么说?为什么不算“正当防卫”?
你肯定也觉得:别人先动手掐你脖子,你还手怎么了?不是应该算自卫吗?
但法院最终支持了警方的处罚决定,认为这男子的行为不属于正当防卫。为啥?
根据《公安机关执行〈治安管理处罚法〉有关问题的解释(二)》的规定,的确有一条说:“为了免受正在进行的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侵害而采取的制止违法侵害行为,不属于违反治安管理行为。” 换句话说,如果能认定是正当防卫,是不应该处罚的。
但问题出在哪?——法院认为这男子“主观上有伤害他人的故意”,不是纯粹为了制止侵害。换句话说,你拿刀划伤人家之后,明明已经脱身了,还又合上刀、用拳头揍对方两拳,这个行为就被认定为“事后反击”,带有报复性质,不属于防卫了。
法律上的正当防卫,必须符合几个条件:侵害正在发生;防卫手段必要且合理;不能明显超过必要限度。
这一次,法院认为男子后面捶那两拳已经超过了“必要限度”,所以整体不被认定为正当防卫。
三、网友炸锅:到底该怎么保护自己?
这个案子一发出来,不少网友都吵翻了:
一方说:“别人掐你脖子,你生命受威胁,动刀合理啊!不然等着被掐晕吗?”
另一方则认为:“对方也没武器,你动刀确实过了,而且后来还补了两拳,明显是上头了。”
但也有人指出关键点:“如果真是小偷,怎么可能主动报警?” 说明对方可能确实只是走错路,态度差≠真要偷羊。
不过说回来,最容易引起共鸣的一点是:如果我们是自己遇到这种事,该怎么办?
第一时间报警,别硬刚。即使要自卫,也要控制在必要范围内,一旦对方失去攻击能力就应停手。随身带刀等器械,一旦使用极易被认定为“故意携带凶器”,法律风险极高。
最后小小总结一下: 情理上,我们都能理解这男子的憋屈和警觉;但法理上,他的行为确实过了线。法律不是鼓励我们“以暴制暴”,而是讲究证据和行为是否合理。 这件事也再次提醒大家:遇到可疑情况,先报警、留证据,别冲动动手。否则一不小心,自己就从“受害者”变成“违法者”。
你怎么看?你觉得法院判得合理吗?欢迎评论区聊一聊!(案例来源:裁判文书网、新疆霍城县法院)
热门跟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