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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人!莆田一法院预拘留公告
为依法保障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维护司法权威,捍卫法律尊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财产调查若干问题的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限制被执行人高消费及有关消费的若干规定》等有关规定,决定对有规避执行、抗拒执行、高消费或者拒绝报告、虚假报告、无正当理由逾期报告财产等行为的被执行人司法拘留。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在执行工作中进一步强化善意文明执行理念的意见》,现发出预拘留公告,敦促被执行人立即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否则本院将依法采取拘留措施;构成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的,依法追究相应刑事责任。
若预拘留的被执行人在本公告发出后全部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或与申请执行人达成执行和解,本院将视情不予拘留。
特此公告。
2025年9月4日
执行联系电话:0594-5863223
预拘留被执行人名单
(第1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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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秀屿法院、网络综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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