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滨区职教中心项目征收中,王某平房屋及土地引发争议。房屋为上世纪八十年代父老宅拆旧翻新,符合当时规定,村庄多户无产权证,涉及约4.88亩土地及房屋面积有地方材料佐证。因补偿分歧未签约,房屋遭多次拆除,其中一次强拆被法院认定违法。目前纠纷未决,双方在房屋合法性、程序及补偿上分歧仍存,后续待观。

房屋与土地的历史渊源

据王某平陈述,其房屋源于上世纪八十年代在父亲老宅基地上的拆旧翻新,符合当时“一户一宅”规定。2016年,因木梁柱断裂,房屋经翻新完成。虽然该房屋未办理土地使用权和不动产权登记,但王某平表示这并非个人过错,村庄18户中几乎都没有产权证,且其父亲的老宅基地是有证的。

关于土地,王某平提供的地方信息公开材料显示,2024年9月28日经张滩镇上报给区自然资源局的资料及现场勘丈记录,其涉及的宅基地及其他土地面积共计约4.88亩,房屋一层建筑面积(滴水阶沿)为318平方米,两层半总面积约六七百平方米。

(土地及房屋征收现场勘丈记录表,王先生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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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及房屋征收现场勘丈记录表,王先生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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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及房屋征收现场勘丈记录表,王先生提供)

项目建设与征收补偿分歧

2021年4月,汉滨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核发相关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汉滨区职业教育中心建设项目启动,王某平的房屋位于该项目征收范围内。

(职教中心项目用扡预审意见书,王先生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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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教中心项目用扡预审意见书,王先生提供)
(国土资源局信息公开,王先生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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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土资源局信息公开,王先生提供)

因对补偿标准存在异议,王某平未与征收单位签订补偿协议。他提出应按照2806元/平方米的标准对房屋进行补偿,并希望明确土地的补偿方式,而汉滨区地方 2023 年 9 月作出的《补偿决定书》(汉政字〔2023〕103号)仅提及186.89 平方米房屋“1:1 产权调换”及8113元附着物补偿,与实际损失相差悬殊。

(征收补偿协议,王先生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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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收补偿协议,王先生提供)
(征收补偿协议,王先生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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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收补偿协议,王先生提供)

无手续多次拆除房屋

2022年2月23日,张滩镇长陶某平带领200余人,以 “违建” 为由强拆南侧二层155.8平方米房屋(2019年加建,但2021年勘丈已记录,未提前送达合法违建认定文书),致其妻子陈某芳右侧第6、7根肋骨骨折,产生医疗费,王某平因照顾妻子造成经济与精神损失,镇地方事后否认并编造虚假调查结果。

(拆除现场,王先生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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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拆除现场,王先生提供)
(王先生妻子就诊记录,王先生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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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先生妻子就诊记录,王先生提供)

2024年2月27日,镇地方组织150余人强拆东南侧1987年建成的 155.8 平方米自建房(合法老宅,无违建认定依据),再次致陈某芳右耳失鸣住院。此次强拆被安康铁路运输法院(2024)陕7101行初181号判决书认定 “主要证据不足、违反法定程序”,确认违法 —— 法院指出镇地方既未证明房屋位于乡、村庄规划区内(无《城乡规划法》第六十五条执法权限),也未按《行政强制法》第四十四条履行法定程序,属 “拆违代拆迁”。

2023年9月,汉滨区地方向王某平作出《补偿决定书》;同月,安康市城市管理执法局汉滨分局向王某平下发《责令停止(改正)违法行为通知书》,10月以涉嫌违法建设为由立案。2023年12月,张滩镇地方作出《履行责令限期交出土地决定催告书》。

(责令停止(改正)违法行为通知书,王先生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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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令停止(改正)违法行为通知书,王先生提供)

2024年7月,汉滨区法院作出行政裁定书,裁定准予强制执行汉滨区地方的相关决定。2024年11月7日,镇地方依据该裁定书组织 100 余人第三次强拆,600余平方米房屋全毁,至今未获补偿。

(拆除现场,王先生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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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拆除现场,王先生提供)
(拆除现场,王先生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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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拆除现场,王先生提供)
(赔偿清单,王先生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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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赔偿清单,王先生提供)

此外,2025年2月,王某平因在中建七局汉滨区职教中心施工现场多次阻碍施工,被安康市公安局汉滨分局以“扰乱单位秩序”为由处以警告的行政处罚。

法院对强拆行为的违法认定

王某平对2024年2月27日的强拆行为提起行政诉讼。安康铁路运输法院审理后认为,张滩镇地方在实施该次强制拆除行为时,主要证据不足,且无法证明其遵守了法定程序。法院依据相关法律规定,判决确认张滩镇地方于2024年2月27日拆除王某平155.80平方米房屋的行政行为违法。

(判定书,王先生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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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定书,王先生提供)

各方立场的核心分歧

房屋合法性争议:王某平认为自己的房屋是合法建筑,基于历史原因未办证,且有相关部门上报的材料为证;张滩镇地方则称,王某平部分房屋系未经审批的违法建设,如2019年6月加建的155.80平方米砖混钢架房,未查询到相关登记和审批资料,被认定为违法建设。

(不动产登记资料查询结果证明,王先生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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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登记资料查询结果证明,王先生提供)

拆除程序争议:王某平指出,镇地方的多次拆除行为无合法手续,违反《土地管理法》《行政强制法》等相关规定;张滩镇地方则认为,拆除是依据相关法律规定及程序进行的,针对的是违法建筑。

补偿与裁决争议:王某平对补偿标准和土地补偿方式不满,认为区地方的补偿决定、市司法局的行政复议决定及法院的裁定书存在不公,涉及多时段丈量土地共4.88亩(包含水田、旱平地等),土地及附着物青苗补偿有三方签字记录,事实清楚;曾经历两次强拆,第三次强拆以房屋无证为由,经县人民法院唐纬法官作出裁定书,未履行任何手续、未签订补偿协议,也未落实补偿,违反《土地管理法》第48条、590号令及国土资源局57号文件相关规定。

(赔偿清单,王先生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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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赔偿清单,王先生提供)

纠纷仍未完全解决

截至目前,王某平的房屋已被多次拆除,多次信访,其提出的补偿诉求尚未得到满足,双方的争议仍未达成和解。王某平表示希望相关部门尊重事实,按照相关政策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妥善处理此事,让生活早日恢复正常。

(信访结果告知书,王先生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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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访结果告知书,王先生提供)

此次事件涉及多方利益和复杂的法律问题,后续进展仍有待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