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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众党前主席柯文哲涉入京华城与政治献金案日前获准交保,检方则于9日提出抗告,主张他与党团主任陈智菡接触,疑似违反不得联系证人的原则。对此,台湾名嘴资深媒体人樊启明认为,法官的裁定内容已清楚指出“灭证风险已大幅降低”,北检以此为由提抗告,颇有硬凑理由之嫌,法律实务界普遍也不看好高等法院会予以采纳。
樊启明10日在脸书发文指出,此次抗告中最具争议的焦点在于柯文哲是否违反与证人接触规定。检方主张陈智菡为起诉书中所列之证据证人,因此柯文哲与其搭车恐构成串证之虞;但陈智菡则表示,自己未被法院列入证人清单,也未接获传唤。樊启明认为,这反映出一项法律实务常见分歧:即便检察官列名为证人,若法官未认为其有必要出庭,其是否具“证人身份”,本身即具争议空间。
根据北院裁定书内容,法院认定“本案重要证人均已诘问完毕,相关事证也已获得相当程度保全,就本案涉及的重大罪嫌而言,灭证或串供的风险已显著降低”。樊启明据此认为,北检主张柯文哲仍可能与证人串证、影响侦审公正,说服力薄弱。如高院驳回,北检亦无法再度抗告,显示本案后续变数不大。
不过,与法院“主要证人已完成诘问”的认定不同,北检强调,本案仍有数名关键证人尚未完成交互诘问,包括前台北市都发局长黄景茂、前副市长黄珊珊等人,因此认为在贪污或公益侵占罪嫌仍未厘清前,柯文哲仍有羁押的必要。
台湾高等法院已于昨天(11日)上午10时前接获抗告状并完成分案。审判长江俊彦表示,因检方已对原裁定提出抗告,若在高院裁定前仍持续补充或变更抗告内容,恐造成审查标的不明确,若未来确有释明必要,法院将视情况进行补正、撤销或另为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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