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2日,东莞市海德实验学校发布通知,为进一步加强学校收费管理,规范班级家委会行为,维护学生和家长的合法权益,严禁班级家委会以任何名义向学生及家长收取费用,包括但不限于班费活动费、物资费等各项费用。班级家委会作为家校沟通的桥梁,应积极配合学校工作,但不得擅自设立收费项目或提高收费标准。通知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来源:东莞市海德实验学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