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创〡李老逵
鲁智深三拳打死镇关西的故事,大家都无比熟悉了。
水浒里面有很多跑路的好汉,比如说最开始的王进,后来的鲁达,再往后的武松,还有杨志,可以说跑路是那个年代必备的求生技能。
不过鲁智深的跑路,和上面其他人都不一样。
王进是惹了顶头上司高太尉,武松身为街头混混故意伤害他人险些致死,杨志则是任务失败交不了差。
这几位都是混不过去的,只能跑路。
而老鲁跑路,其实初看着是有缓儿的。
鲁智深有一身军功,不然也不可能做到关西五路廉访使。这边打死了人,当地府尹都敢直接抓人,而是先跑到鲁智深的上司小种经略那里去请示。
而小种经略回复府尹的话也是很“艺术”的:
“鲁达这人,原是我父亲老经略处军官。为因俺这里无人帮护,拨他来做提辖。既然犯了人命罪过,你可拿他依法度取问。如若供招明白,拟罪已定,也须教我父亲知道,方可断决。怕日后父亲处边上要这个人时,却不好看。”
首先摆明态度,我们军方不干预地方司法,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但是,有几条请注意:
一,这个人对我很重要,是我老爹特意派来“帮护”我的;说明这鲁达不仅是我小种的人,还是老种的人。两大军头都极其重视的人,你应该能掂出他的份量了。
二,你们要“依法度取问”,审讯要按正常程序来,别想像办一般案件对待普通罪犯一样严刑逼供,搞什么零口供办案,更不要晚上偷偷摸摸地像武松刺配的孟州牢城一样整个“盆吊”、“土布袋”;
三,就算是他招供了,也要先告诉我,还要告诉我爹,否则那就是“却不好看”,究竟是谁不好看,你们自己想。
老鲁要是早知道小种经略这态度,估计压根就不会跑了,他倒好,考虑的只有一个吃饭的问题:“洒家须吃官司,没人送饭”,简直是单身狗的悲哀。
但凡找个会写通报的先研究一下,郑屠抢先拿刀向鲁达冲过来,难道鲁达不是“正当防卫”么?
再加上以郑屠为首的黑恶势力长期在当地进行哄抬肉价,扰乱市场,欺压群众,强抢民女,组织黑恶势力,暴力抗法等违法活动,人送匪号“镇关西”,在当地民愤极大,影响极其恶劣,鲁达没准还能定个“见义勇为”“为民除害”呢。
他倒好,直接跑路了,连领导为他开脱的机会都没给。
不过站在鲁达的角度,他的跑路也不能不说是个人风险最小化的正确选择。
首先,渭州地处西北,是屯兵重镇,有重要的军事价值。渭州城作为西部军事和商贸重地,在宋朝时期经济繁荣、人口较多,是连接中原和西北地区的重要枢纽。
而郑屠开的肉铺位于渭州城的状元桥,属于市中心繁华地带。能在这么高租金地带开一间肉铺,老郑显然不是一般商户。用鲁达自己的话说“投托着俺小种经略相公门下,做个肉铺户”,郑屠是小种经略的关系户。
而且郑屠不仅开肉铺,还放高利贷,甚至他连包二奶都不准备花钱,玩的是“虚钱实契”,意思是说给钱是画饼,但买人是真的。
这和明抢有个毛线的区别,只是多披了张合同的外衣而已。
一个连娶姨太太都要0元购的肉铺老板,做生意你还指望他童叟无欺吗?缺斤少两是一定的。郑屠必然是欺行霸市,强买强卖,甚至没准还卖注水肉。
敢许诺三千贯娶一个穷困女子,也侧面证明了郑屠的实力不容小觑,毕竟三千贯相当于现在的一百多万人民币,和杨志祖传的宝刀都一个价了。
一看今天来“买肉”的是鲁达,马上开放肉案,透明营业,精肉也切,肥肉也切,要不是寸金软骨不可能剁做臊子,郑屠没准还会继续切。
可是如果是普通百姓呢,但凡要多看一眼猪肉的成色,郑屠那十来个刀手往旁边一站,估计就得乖乖掏钱,屁都不敢多放一个。
否则,郑屠凭什么人送外号“镇关西”呢?凭啥敢包二奶都不花钱呢?他绝不是一个只会卖肉的屠夫。
再说,打死了郑屠,也会严重影响渭州城的营商环境。
一个正常营业的个体老板,光天化日之下忽然被“碰瓷”并被当街打死,周边的商户会不会人人自危?其他肉铺会怎么看?当地的民营经济还要不要?
郑屠的注水肉卖的好好的,吃的人都没说啥,你鲁达多管闲事就是你的不对了。
所以,老鲁毕竟是“智深”,一看风声不对水也太深,干脆直接跑路走人,哪怕出去躲躲风也好。
可当他跑到代州雁门县,看到十字街口的通缉令时,才明白那个曾经奋斗过的渭州城,他已经再也回不去了。
-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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