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桓台县法院唐山法庭成功调解一起因无人机喷洒农药引发的财产损害赔偿纠纷案件,促成双方达成和解并当场履行。

丁某、徐某、王某三人种植芹菜的农田与张某承包的土地相邻。2025年7月,张某在其承包的土地喷洒农药,因操作不当造成丁某、徐某、王某种植的芹菜出现不同程度的受损。事发后,双方就赔偿事宜进行了多次协商,但未能达成一致意见,丁某等三人遂诉至法院,要求张某赔偿损失。

案件受理后,承办法官为全面掌握案件真实情况,第一时间前往农田对芹菜受损情况进行实地勘察。经征得双方同意后,迅速启动先行调解程序。

调解过程中,承办法官以维系邻里关系为切入点,向原被告双方详细解释了相关法律规定,分析了诉讼成本和风险,引导两方换位思考,从情、理、法等多角度进行耐心劝说和释法明理。经过多次调解,双方最终握手言和,达成一致意见,由张某一次性赔偿丁某等三人财产损失共计两万余元,并当场付清。

寸土寸金关乎国计,一垄一亩承载民生。接下来,唐山法庭将继续践行“枫桥经验”就地办案的理念,坚持“小案事不小,小案不小办”,主动延伸司法服务触角,从田间地头走进老百姓的心头,为守护乡土安宁提供有力司法保障。(本案人名均为化名)

供稿:王 萍

编辑:朐 星

审核:胡正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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