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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百姓关注)

近日,黔东南州锦屏法院敦寨法庭成功调解一起合伙合同纠纷案件,在法院的耐心调解下,被告龙某某当庭退还原告杨某某合伙资金46000元,双方当事人握手言和、化解干戈,既守住了多年的情谊,又维护了自身合法权益,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

原告杨某某跟被告龙某某系朋友关系,2011年9月,被告龙某某邀约原告杨某某及第三人合伙共同承建木质风雨桥工程和六角亭工程,三人口头约定,每人各占一股,共同出资,共同经营。但在合伙工程竣工后,原告杨某某认为被告龙某某作为合伙人未及时进行合伙结算,原告认为其行为侵犯了自身合法权益,于是原告将被告诉至锦屏法院。

承办法官受理该案后,第一时间向双方了解了案情,在得知双方当事人不仅是商业上的合作伙伴,更是相识已久的朋友后,承办法官认为此案若直接判决,极有可能彻底割裂双方的情谊,甚至激化矛盾,不利于纠纷的实质性解决,于是,承办法官决定从“化解矛盾、修复关系”的角度出发,以双方多年友情入手作为调解工作的突破口,从“情理”方面向原告说明了被告所面临的经营困难情况,希望原告可以念在多年情谊上予以宽限,又从“法理”角度向被告释明依约履行义务的重要性和必要性。

最终,经过法院干警的耐心劝导后,双方逐渐放下对立情绪,被告龙某某当庭退还原告杨某某合伙资金46000元,双方握手言和,至此,该起纠纷得以圆满化解。

该案通过法院高效调解化解纠纷,不仅为当事人切实解决了难题、维护了合法权益、减轻了讼累,还为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作出了积极贡献。下一步,锦屏法院将继续秉持“民生无小事”的司法信念,坚持清正廉洁、公平公正、高效为民的原则,持续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把调解挺在前面,着力将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以实际行动生动诠释司法为民的宗旨,为构建和谐社会贡献坚实的司法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