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9月28日,最高人民法院发布《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印发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第一审知识产权民事、行政案件有关事项的通知》(法[2025]167号)。经最高人民法院确定,由江苏省苏州市吴中区人民法院管辖其区域内诉讼标的额500万元以下的部分第一审知识产权民事案件、行政案件江苏省苏州工业园区人民法院不再管辖上述案件,其管辖的区域范围调整为管辖苏州工业园区内诉讼标的额500万元以下的部分第一审知识产权民事案件、行政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