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9日,浙江省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宣判明家犯罪集团案。对明国平、明珍珍、周卫昌、巫鸿明、吴森龙、傅雨彬等11名被告人判处死刑;对杨正喜、傅成志等5名被告人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对罗建章、邱智等11名被告人判处无期徒刑;对毕会军、蒋吉等12名被告人判处二十四年至五年不等有期徒刑,并相应判处罚金、没收财产、驱逐出境等附加刑。
(9月30日《现代快报》)
当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对明家犯罪集团11名核心成员依法判处死刑,对其余28名被告人分别判处死缓、无期徒刑及有期徒刑时,法槌落下的声响,不仅是对一个跨境犯罪集团的彻底宣判,更是我国司法机关向电信诈骗、跨境黑恶势力亮出的正义之剑。明家集团的覆灭,以“罪刑相当”的判决彰显了法律的威严,更以“除恶务尽”的决心,驱散了跨境犯罪笼罩的阴霾,让公众看到正义从不缺席的寒光。
明家犯罪集团的覆灭,是对“跨境黑恶”的精准打击,击碎了“境外犯罪无人管”的幻想。以明学昌家族为核心的犯罪集团,依托缅甸果敢地区的武装势力,构建起集电信诈骗、开设赌场、贩卖毒品、组织卖淫于一体的“犯罪帝国”,涉赌诈资金超百亿元。他们将“园区”变成人间炼狱:杀害、伤害试图逃跑的涉诈人员,造成10人死亡;为阻止人员移交我国,公然开枪射击,又致4人死亡、4人受伤。这些行径不仅践踏法律底线,更挑战着我国司法主权的边界。而温州中院的判决清晰表明:无论犯罪集团藏身何处,无论是否拥有武装庇护,只要侵害中国公民利益、践踏人类良知,我国司法机关就有决心、有能力将其绳之以法。这种“虽远必诛”的执法力度,彻底打破了跨境犯罪的“避罪幻想”。
这一判决是对“人民至上”法治理念的生动诠释,回应了公众对“严惩黑恶”的强烈期待。近年来,电信网络诈骗、跨境赌博等犯罪活动频发,无数家庭因诈骗倾家荡产,不少受害者在“园区”内遭受非人待遇。明家集团的罪行,正是这类犯罪的极端缩影——他们以家族为纽带,以武装为后盾,将犯罪产业化、规模化,对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构成极大威胁。法庭对11人判处死刑,对其余被告人依法从重惩处,不仅是对14名遇难者的告慰,更是对所有受害者的交代。这种判决力度,精准契合了公众对“扫黑除恶”的诉求,让人们感受到法律对民生痛点的回应、对生命尊严的捍卫。
尤为重要的是,此案的宣判为跨境犯罪治理树立了“依法严惩”的标杆,释放了“绝不姑息”的强烈信号。明家犯罪集团涉及14项罪名,案情复杂、跨境属性强,侦查与审判难度极大。而我国司法机关通过严密的证据链,精准认定各被告人的罪责。这种严谨的司法实践,不仅让判决经得起法律与历史的检验,更向国内外所有黑恶势力发出警告:任何试图依托境外势力、侵害中国公民权益的犯罪行为,都将付出最沉重的代价。同时,这也为今后跨境犯罪案件的办理提供了范例,推动跨境司法协作更加高效、精准。
明家犯罪集团的覆灭,是正义与邪恶的终极较量,更是法治力量的集中彰显。11人获死刑的判决,寒光闪闪的不仅是法律的利刃,更是司法机关守护民生、捍卫正义的坚定决心。它让我们坚信:无论黑恶势力多么猖獗、多么隐蔽,在法治中国的土壤上,正义的利剑终将刺破阴霾,还社会以清明,还人民以安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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