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她十八岁那年,三步一跪,九步一叩,从山脚一路跪到山顶寺庙求来的。
那天下了很大的雨,她跪到膝盖渗血,掌心磨破,才终于求到住持开光。
回去后,周廷森看到她满身狼狈,眼眶瞬间红了,一把将她抱进怀里,声音发颤:“阿忆,你疯了吗?谁让你去受这种苦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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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笑着把佛珠戴到他手上,“住持说,这串佛珠能保你平安顺遂,长命百岁。”
他低头吻她,说:“我会戴一辈子。”
此后七年,他果真从未摘下。
哪怕是在最正式的商务场合,哪怕是在最私密的时刻,这串佛珠都一直在他腕间。
可现在,他亲手将它戴在了另一个女人的手上。
心脏像是被钝刀一点点割开,疼得连呼吸都困难。
原来,他的一辈子,也不过七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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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的心脏猛地一沉,快步走向书房,拉开抽屉,护照、身份证、银行卡,所有能证明她存在的东西,全部不见了。
只有茶几上,静静地躺着两样东西。
一条项链,和一沓泛黄的情书。
周廷森颤抖着手拿起那条项链。
这是他在简忆十八岁生日时送给她的,这么多年,她从来没有摘下过。
而现在,简忆不知所踪,这条项链被孤零零的留在这里。周廷森盯着那份文件,手指微微发抖,却没有伸手去接。
简忆看着他,忽然笑了:“怎么,周总不满意?”
会议室里鸦雀无声。
周廷森缓缓抬头,曾经锐利如鹰的黑眸如今黯淡无光,像是被抽走了所有生气。他沉默了几秒,最终伸手拿起钢笔,在文件上签下自己的名字。?
“周总,您的日报。”
秘书将一份文件放在周廷森桌上,语气恭敬,眼神中却透着怜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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