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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官网公示的信息显示,汕头市不*粥餐饮管理有限公司因在账簿上不列或少列收入,构成逃避缴纳税款的违法行为,国家税务总局汕头市税务局第一稽查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六十三条第一款,对汕头市不*粥餐饮管理有限公司处以89.65万元的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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