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明确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长30年(至2057年左右),保持“增人不增地、减人不减地”原则,但以下5类人可能丧失承包资格

1‌、户口迁出且未实际耕作者‌:

全家户口迁入城市(非农户口),且未履行承包合同义务的,集体有权收回土地。

2‌、自愿退地或长期抛荒者‌:

主动书面放弃承包权,或连续抛荒2年以上(部分地区3年),土地将被收回。

‌3、已享受其他土地保障者‌:

如已分配征地补偿款或纳入城镇社保体系,可能不再享有农村承包地权益。

4‌、违规转让或改变土地用途者‌:

私自买卖承包地、违规建房或挖鱼塘等非农用途,土地将被依法收回。

‌5、去世且无合法继承人者‌:

承包方全家消亡且无亲属继承(如五保户),土地由集体重新分配。

如何保住承包权?‌

‌户口在农村‌:即使长期外出务工,需确保家庭至少1名成员保留农村户口。

‌避免抛荒‌:可委托代耕或流转土地,维持土地农业用途。

‌及时确权‌:2025年前完成宅基地和承包地确权登记,保障法律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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