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贵州法院率先进行了行政案件集中、异地管辖的试点改革。十余年来,改革工作逢山修路、遇水搭桥,迸发了许多改革成果。为做好改革工作的成果回顾,10月14日至16日,贵州高院组织了新华社、人民网、法治日报、贵州日报、贵州广播电视台、贵州法治报等媒体,开展为期3天的实地调研采访,带着记者实地了解人民法院如何助推法治政府建设。
10月15日,一场秋雨寒意渐浓,记者们伴着细雨继续前往安顺市平坝区法院,了解平坝法院行政争议协调化解的亮点做法,采访行政争议案件当事人和相关工作人员。
“作为非集中管辖法院,我们对全区行政争议协调化解工作涉法律适用问题进行指导,还负责参与区直部门行政争议的调解工作,提供法律支持、案例指导、法律适用解释。”平坝法院院长肖帮华介绍,通过行政争议协调化解“三个三”工作法,2023年以来,平坝区行政复议受理259件、行政诉讼101件,法院参与全区行政争议协调化解案件86件,调解成功22件。
“虽然非集中管辖法院不受理行政案件,但我们也建立了行政审判人才库。”安顺中院副院长陈慧英向记者们介绍,“安顺市两级法院党组高度重视行政审判人才储备工作,建立了全市法院行政审判人才储备机制,要求非集中管辖法院均明确两名法官,由中级法院进行统一培训,为参与行政争议协调化解奠定了基础。”
记者在平坝法院采访
“十多年来的建设压力和应付大量诉讼、巨额赔偿让我们身心疲惫,所以起初我们对法院调解没抱太大信心。”安顺某房开公司诉某政府行政协议案的实质性化解,预防和减少了大量衍生案件涌入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渠道,真正实现了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后来法院领导到我们企业调研,既从法律的角度给我们分析企业的权利边界、社会责任,也从企业发展角度引导我们放下包袱、着眼大局,让我们意识到只有在法治的框架下彼此理解、共同担当,才能真正走出困境。于是我们调整心态,积极配合调解工作,最终达到了多赢的效果。”安顺某房开公司负责人王某在采访时说。
采访该案例的当事人、法院承办法官、司法局相关负责人后记者表示,“通过此次采访我们看到了‘府院联动’‘院院沟通’‘全程解纷’三大机制不仅化解了长达十余年的纠纷,也恢复了政企信任、提高依法行政水平。行政争议协调化解中心通过协调行政机关、法院、检察院、调解员和行政相对人,从源头上解决了单纯诉讼判决无法解决的社会和经济矛盾,同时反向推动行政机关依法行政,为落实全面依法治国方略、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维护社会安全稳定发挥了重要作用。”
记者在平坝法院采访
“2023年行政争议协调化解中心成立以来至今,复议案件调解和解结案57件,调撤结案率26.8%。”“审结的212件立案受理行政复议案件中,作出撤销、变更、确认违法、责令履行等纠错类行政复议决定,纠错率达26.2%。”“审理的79件行政诉讼案件,保持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率100%、行政裁判文书履行率100%。”平坝区司法局副局长吴从波还向记者详细介绍了平坝区行政争议协调化解工作的具体开展情况。
记者手记
贵州法治报记者 杨情丽
走访平坝区人民法院,令我印象最深的是这里真正把“实质性化解行政争议”从理念落到了实践。通过“府院联动+院院沟通+全程解纷”的“三个三”机制,不再简单地审理案件,而是在搭建桥梁、促成对话、推动共识。
从那份关于某房开公司与区政府行政协议纠纷的典型案例中,我看到了一套工作机制如何运转、多方如何协同、矛盾如何被耐心细致地消解于庭前庭外。平坝区行政争议协调化解中心在其中扮演了关键角色——它不只是受理案件的平台,更是推动行政机关正视问题、主动作为的“法治推手”。这次采访,让我相信:行政争议的化解,不仅是法律技术的运用,更是治理智慧与为民初心的结合。
来源:贵州高院
主编|王 钱 责编|樊 淦
编辑|任江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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