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商业合作中,居间服务作为连接供需双方的重要桥梁,常常会产生数额可观的居间费用。然而,当个人取得几千万的居间费用,委托方明确要求开具 6% 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用于抵扣时,许多人都会陷入税负高、入账难的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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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方出于税务抵扣的需求,通常会要求提供6% 税率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但个人作为自然人,无法自行开具专票,若去税务局代开,一般只能开具 3% 的增值税普通发票(部分特殊业务除外),根本无法满足委托方的要求,这很可能导致居间费用无法顺利结算,甚至影响后续合作。
若注册有限公司承接业务,满足了委托方6个点专票的要求,但是有限公司需要缴纳6%增值税,25%企业所得税,20%分红个税,综合税负高达40%以上,大幅压缩了居间人的实际到手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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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没有合规的方法能同时满足“6%专票”与“低税入账”的需求呢?
在税收园区内服务行业有限公司可以享受核定征收政策,核定企业所得税0.3%,同时免征分红个税。
个人可以在税收园区内注册有限公司,增值税6%正常缴纳,开具6个点专票,核定企业所得税0.3%,免征分红个税,综合税负6.3%完税,年开票5000万以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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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享受政策优惠的同时,一定要确保业务真实、合法合规,严禁虚构业务、虚开发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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