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活儿干完了,钱却没影了,找甲公司说该找乙公司,找乙公司又说跟我没关系,这8万多的辛苦钱,难道就这么打水漂?”农民兄弟老李的遭遇,道出了不少打工人被“挂靠用工”坑害的无奈。好在一年多后,他终于拿到了属于自己的劳务费,而这起纠纷也给所有打工人提了个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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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3月,老李经老乡介绍,去一个装饰工程做墙面施工。对接的负责人张某拍着胸脯保证,日薪350元,工程结束就结清所有费用,还特意给老李看了甲公司的营业执照复印件,让他放心干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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踏实干了3个月,工程在6月顺利完工,可张某却变了卦,说甲公司没拨款,暂时付不了钱,只给老李写了一张欠条,上面写着“欠老李劳务费86700元”,落款是甲公司项目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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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后的日子,老李天天催款,张某却越躲越远,最后干脆失联了。老李没办法,只能直接找甲公司,可对方的答复让他傻了眼:“这个项目是乙公司承包的,张某是乙公司的人,我们只是被挂靠的,跟你没关系,别找我们要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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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李又马不停蹄找到乙公司,结果更气人,乙公司说从来没跟老李直接对接过,不承认这笔债务。一边是“挂靠单位”,一边是“实际施工方”,两家公司互相推责,老李的维权路一下陷入僵局。

直到2025年4月,走投无路的老李申请了法律援助,律师了解情况后,直接将甲、乙两家公司都告上了法院。经过调查,真相终于浮出水面:乙公司没有施工资质,一直靠着挂靠甲公司的资质接项目,而且两家公司不仅共用财务人员,办公地址都有交叉,就连这个装饰项目的工程款,也是先打到甲公司账户,再转给乙公司的。

最终,法院组织调解,判决乙公司支付老李全部8万多的劳务费,甲公司承担连带清偿责任。拿到钱的那一刻,老李悬了一年多的心,终于落了地。张律师,遇到“挂靠用工”,打工人该怎么维权?

青岛市市北区法律文化研究会会长张振海表示,我结合最新的法律规定,总结了三个关键要点,不管是农民工还是普通打工人,都一定要记好:

一是挂靠公司不能“甩锅”!根据2025年9月刚施行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二)》,如果实际施工方没有资质,挂靠在有资质的公司名下干活,那被挂靠的公司,就算没直接招人,也要承担付款责任。就像本案里的甲公司,就算喊着“跟我没关系”,也逃不掉连带责任。

二是关联公司一起告!如果遇到几家公司混着用工,一会儿让你听这家的,一会儿让你听那家的,还没签书面合同,别慌!法院会看谁安排你干活、谁发工资、谁管你考勤,综合判断责任方。要是公司之间有办公混同、财务混同的情况,直接把关联公司都列为被告,准没错。

三是口头约定也要留证据!不是所有劳务合同都得白纸黑字,但一定要保存好能证明用工关系的东西。像老李手里的欠条,还有当初张某给的甲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都是胜诉的关键。就算没有书面合同,这些证据也能帮你要回钱。

最后张律师还提醒,找工作或者接活儿的时候,一定要先搞清楚用工方到底是谁,最好能签书面合同,把工资标准、付款时间都写明白。要是真遇到公司互相甩锅的情况,别轻易放弃,及时找律师帮忙,用法律武器要回自己的辛苦钱。#优质内容激励计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