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营口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按照营口公安机关窗口单位“非法中介”集中整治工作部署,为净化车管办公环境,不断提升我市公安交管部门服务管理水平,现将近期打击处理“非法中介”案例公布如下:
案例一
金某涉嫌盗用他人身份证件办理机动车登记,于2025年4月1日对犯罪嫌疑人金某取保候审,后移送起诉,5月30日以盗用身份证件罪判决罪犯金某拘役四个月,缓刑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
案例二
李某分别于2023年9月19日、2024年1月10日、9月28日、11月5日,冒用他人身份证代办车辆过户手续,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第十七条第一款第一项之规定,给予违法行为人李某拘留十日的行政处罚。
案例三
王某分别于2025年7月11日、7月31日,冒用他人居民身份证给他人代办车辆过户,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第十七条第一款第一项之规定,给予违法行为人王某罚款一千元的行政处罚。
案例四
贾某、李某于2025年4月29日伪造身份证图片办理机动车业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第十七条第二项之规定,分别给予贾某、李某罚款200元的行政处罚。
案例五
2025年8月20日孙某到车管所使用伪造的营业执照办理车辆业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二条第一项、第二项之规定,现给予孙某行政拘留十日的处罚。
下一步,营口公安交警将继续加大打击力度,对盘踞在各级车管所周边、以“代办”“加急”等名义欺诈群众的“非法中介”“驾驶证买分卖分”进行集中整治,坚决维护交通管理秩序和法律尊严,全力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编 辑:褚 琦
▎责 编:李 宁
▎审 核:姚禹彤
▎来 源:交管支队车辆管理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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