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清风云南”10月17日消息,曲靖市人大常委会原党组书记、主任刘海芳被开除党籍

刘海芳,1955年9月生,云南省师宗县人。曾任会泽县委书记,曲靖市政府秘书长,曲靖市副市长,曲靖市委常委、副市长。2010年,任曲靖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并于2016年卸任。今年5月主动投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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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海芳,资料图

经查,刘海芳身为党员领导干部,丧失理想信念,背弃初心使命,以串供、伪造证据等方式对抗组织审查;无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收受管理和服务对象的礼品、礼金,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和旅游活动安排;违背组织原则,利用职权为他人职务晋升、岗位调整谋取利益;利用职权及职务上的影响,将应当由本人支付的费用由他人支付;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在工程承揽等方面谋取利益,非法收受巨额财物。

作者|上官汇

校对|晓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