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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伏资讯 | PV-info

近日【光伏资讯】微信公众号(PV-info)了解到,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布《关于优化调整河北南网工商业及其他用户分时电价政策的通知》。

通知强调,其中调整时段划分,相较于现行的分时电价政策,此次新政在春季(3、4、5月)增了3h午间深谷,在秋季(9、10、11月)增加了2h午间深谷

具体时段如下:

(一)春季(3、4、5月)

深谷:12-15时;低谷:3-7时、11-12时;平段:0-3时、7-11 时、15-16 时;高峰:16-24 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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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夏季(6、7、8月)

低谷:1-7 时、12-14 时;平段:0-1 时、7-12 时、14-16时;高峰:16-19 时、22-24 时;尖峰:19-22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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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秋季(9、10、11月)

深谷:12-14 时;低谷:2-6时、11-12时、14-15 时;平段:0-2时、6-11时、15-16 时;高峰:16-24 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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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冬季(12、1、2月)

低谷:2-6 时、11-15 时;平段:0-2时、6-7时、9-11时、15-17 时、23-24 时;高峰:7-9 时、19-23 时;尖峰:17-19 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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浮动比例方面

平段电价为代理购电当月平均购电价格,高峰和低谷电价在平段电价基础上分别上下浮动70%,尖峰电价在高峰电价基础上上浮20%深谷电价在低谷电价基础上下浮20%。

上网环节线损费用、输配电价、系统运行费、政府性基金及附加、历史偏差电费折价不参与峰谷分时电价浮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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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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