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口展品清关的具体流程如下:
前期准备:
办理 ATA 单证册:向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或其分支机构提交身份证明、货物总清单、担保文件等材料申请 ATA 单证册,它是国际通用的暂准进口货物通关文件,可免除关税和进口税,简化报关手续。
准备报关文件:包括基础文件和特殊文件。基础文件有装箱单、商业发票、提单、合同、报关委托书、报检委托书等;特殊文件如参展邀请函或确认函、原产地证书、艺术品进出口批文(若涉及艺术品)、熏蒸证书及 IPPC 标识(若有木质包装)等。

备案与担保:展览会主办方需提前向展出地海关备案,提交展览品清单及担保,如押金或银行保函等。但如果是在海关场所布展,可免担保。
报关申报:将 ATA 单证册、装箱单、发票等文件提交至口岸海关。若展品从非展出地入境,需办理转关手续。如果是保税展品,需使用监管代码 “5072”(海关特殊监管区域)或 “6072”(保税物流中心)。
海关查验与放行:海关会对展品进行查验,核对申报信息与实际货物是否一致,查验时需货主或代理人在场协助。若展品涉及敏感内容,如印刷品、音像制品等,需额外审查,违规物品可能被没收或退运。如查验无误,海关会放行展品。
展中管理:展品须在规定场所展示,不得擅自移出或变更用途。若需销售或赠送,需提前申报并缴税。
复运出境与核销:展品需在进境后 6 个月内原状复运出境,如有特殊情况可申请延长一次,延长时间最长为 6 个月。复运后凭进口报关单向贸促会申请退还担保金。
此外,对于一些特殊情况,如展品属于入境动植物及其产品、特殊物品等,需在入境前办理检疫审批手续。在清关过程中,应确保申报信息准确、文件齐全,以避免出现延误或其他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