洋县民政局《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送达公告
经调查,洋县旗袍文化协会存在2023年度、2024年度连续两年未按照规定时限和要求参加年度检查的情形,违反了《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的相关规定。依据《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第三十条第(三)项,本机关拟对其作出撤销登记的行政处罚。
因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现依法公告送达《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该协会应当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到本机关领取《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逾期即视为送达。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的相关规定,当事人有权进行陈述、申辩,并可以要求听证。上述社会组织自收到本告知书5个工作日内,未行使陈述、申辩权,未要求听证的,视为放弃上述权利。本机关将依法作出行政处罚决定。
特此公告。
联系地址:洋县洋州街道真符路3号洋县民政局
联系电话:0916-8212251
洋县民政局
2025年10月24日
来源:洋县民政局 审核: 临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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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顾问:陕西众致(汉中)律师事务所 周乐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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