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全市道路交通安全隐患

百日集中整治行动部署

近日

东营交警在全市范围内

持续严查酒驾醉驾

坚决打好整治酒驾醉驾严重交通违法

“治酒清源”大会战

2025年9月12日21时50分许,东营交警垦利区大队民警接警,一辆小型轿车沿隆丰大道由北向南行驶至垦利区隆丰大道与垦孤路交叉路口南侧时,驶入对行车道,与沿隆丰大道由南向北行驶的一辆五菱小型轿车发生事故,车辆受损,无人受伤。接警后,值班民警迅速赶往现场勘察,到达现场后发现驾驶人孙某浑身酒气。

面对的民警询问,孙某仍然否认自己喝酒的事实,后经呼气式酒精测试仪检测酒精含量为149mg/100ml。

经抽血检验鉴定,孙某血液酒精含量,为142mg/100ml,属于醉酒驾驶违法行为。

经调查,孙某醉酒驾驶机动车、未安全驾驶、未按标线通行的违法行为是事故发生的原因。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九十一条的规定及《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六十条的规定,确定孙某承担事故的全部责任,对其驾驶证予以吊销,并承担对方车辆维修费用,还将面临刑事处罚。

平安出行始于心

拒绝酒驾践于行

酒驾醉驾

不仅威胁他人以及公共交通安全

也将对自身造成不可挽回的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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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端起酒杯时

请记得放下车钥匙

拒绝酒驾,不仅是遵守法律

更是对自己、对家人

对他人的生命负责

来源丨垦利区大队

编辑丨张昕月

审核丨范晓辉 陈艳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