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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太辰光通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太辰光通信")于2025年10月发布最新修订的《公司章程》,对公司治理结构、股东权利、董事会职权及利润分配政策等核心内容进行明确规范。公告显示,公司注册资本为2.27亿元,总股本2.27亿股,深圳市神州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21.45%的持股比例成为第一大股东。

公司概况与股权结构

公告显示,太辰光通信前身为深圳太辰光通信有限公司,2016年11月通过证监会核准首次公开发行3194.4万股普通股,并于同年12月在深交所创业板上市(股票代码:300570)。公司注册地址位于深圳市坪山区坑梓街道,主营业务涵盖光电器件及相关设备的研发、生产、销售,以及自有物业租赁等。

截至章程签署日,公司总股本为22,712.6867万股,全部为普通股。发起人股东持股情况如下:

序号发起人名称持有股份数额(万股)占股份总额比例1张致民1,128.6011.777%2赵芝伟6.736%3张艺明6.260%4张映华5.393%5蔡乐3.554%6王彤2.686%7林升德2.479%8姜丽娟2.438%9蔡波2.438%10张映莉2.293%11肖湘杰2.087%12黄伟新1.798%13马丽1.736%14吴第春1.607%15郑余滨1.508%16卫广远1.110%17刘建飞1.054%18龙炼0.806%19曹佳荣0.798%20张超0.541%21倪造0.434%22熊茜0.399%23刘青玲0.393%24叶志滨0.368%25李检大0.351%26盛泽华0.347%27侯丹0.310%28潘殿辉0.281%29曾菊娟0.279%30段香兰0.271%31李焕玲0.269%32龙辰0.269%33魏国强0.264%34张新荃0.248%35张丽贤0.233%36何健0.223%37杜利明0.144%38张晓莉0.144%39燕喜平0.144%40杨新0.144%41梁霞0.122%42胡运哲9.90.103%43吴志文0.091%44吴涛0.091%45徐佩红7.920.083%46郑敏5.940.062%47华暘进出口(深圳)有限公司1,283.0413.388%48深圳市神州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2,055.2421.446%

值得注意的是,机构股东中,深圳市神州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持有2055.24万股,占总股本21.446%,为公司第一大股东;华暘进出口(深圳)有限公司持股1283.04万股,占比13.388%,位列第二。自然人股东中,张致民以1128.60万股(11.777%)成为最大个人股东。

公司治理架构明确

新章程对公司治理结构作出详细规定:董事会设置: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1名,其中独立董事占多数,审计委员会代行监事会职权,成员全部为非高管董事,且独立董事占比超半数。股东权利: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3%以上股份的股东可查阅公司会计账簿;持股10%以上股东有权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决策机制:重大事项如增减注册资本、合并分立等需经股东会特别决议(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通过);对外担保超净资产50%或单笔超10%的,须经股东会审议。

利润分配政策清晰

章程明确了利润分配原则:公司在当年盈利且累计未分配利润为正的情况下,每年现金分红比例不低于当年可供分配利润的25%。特殊情况下(如重大投资计划需支出超净资产30%),现金分红比例可适当降低,但需履行专项披露程序。同时规定,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无重大资金支出时,现金分红占比最低为80%;成长期有重大支出时,该比例不低于20%。

章程生效与信息披露

本次修订后的章程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公司指定《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为信息披露媒体,所有重大事项将通过上述渠道及时公告。

作为光通信领域的重要企业,太辰光通信本次章程修订进一步完善了公司治理结构,明确了股东权益与决策程序,为公司长期稳定发展奠定了制度基础。市场分析认为,清晰的利润分配政策和规范的治理架构将有助于提升投资者信心,公司在光电器件研发与市场拓展方面的战略布局值得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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