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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龙海法院食品专业法庭法官联合“月港守‘胃’”调解员,成功化解一起因产品包装字体引发的涉食品著作权纠纷。

基本案情

山东某设计公司发现福建某食品企业在其生产、销售的产品外包装中,未经授权擅自使用了该设计公司拥有著作权的A字体。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该设计公司将某食品企业诉至法院,要求某食品企业立即停止侵权行为,并赔偿相应经济损失。

调解过程

经办法官与来自市场监管、文旅等知识产权相关部门的“月港守‘胃’”调解员共同研判后,认为既要保护设计公司的合法权益,也要考虑到食品企业研发、生产成本和周期较大,径直裁判可能会加重双方的诉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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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动双方从‘对立’转向‘合作’,实现双赢是本案的最优解。”一方面,经办法官向食品企业细致释法说理,明确侵权行为的法律后果;另一方面,“月港守‘胃’”调解员引导设计公司从市场价值最大化角度出发,探索更具灵活性的授权方案。最终,双方达成字体授权合作意向,设计公司自愿撤回起诉。

据介绍,自2025年10月1日起,龙海法院管辖龙文区、龙海区、长泰区范围内的民事案件诉讼标的额100万元以下(不含本数)的第一审知识产权民事、行政案件。龙海法院将以获批知识产权民事、行政案件管辖权为契机,加强知识产权审判团队建设,充分发挥知识产权审判职能作用,用好食品专业法庭等平台,为助推创新驱动发展、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提供有力司法服务和保障。

供稿:林人凤

编辑:林伟凌

审核:谢 添

监制:林添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