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湾省花莲县光复乡马太鞍溪堰塞湖溢流酿成重大灾情,针对灾后重建事宜,立法院朝野党团昨天(30日)协商取得共识,将以花莲马太鞍堰塞湖灾后重建特别条例草案协助灾民,所需经费上限为新台币300亿元,明定灾后重建将于116年3月31日完成。另,也以附带决议强调条例须照《原住民基本法》执行,解决当地原民部落忧心迁移问题。稍早全案今天(31日)在立法机构院长韩国瑜敲槌下,完成三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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针对花莲马太鞍溪堰塞湖灾后重建事宜,国民党团提出《花莲马太鞍溪堰塞湖灾后重建特别条例》,国民党团原始提案是新台币200亿元,“行政院”版是希望修正《丹娜丝台风及七二八豪雨灾后复原重建特别条例》,追加250亿元。协商时,国民党团提出修正动议,将预算上限改为300亿元,经党团协商后,按照修正动议通过。

该特别条例提及,因水灾致住户淹水之救助,以实际受灾户数为救助对象,不受一门牌一户之限制,并排除现行水灾灾害救助种类及标准之规范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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条例也说,依本条例编列预算之“中央”各部会,应于本条例施行后两个月内提出灾后复原重建计划。本条例编列预算之“中央”各部会,应将预算之工作计划实施内容概述及预计实施进度,按季送立法院备查。

条例提到,本条例及其特别预算施行期间,自公布日施行至116年3月31日止。但第四条第一项第一款、第二款第一目、第七款第一目至第三目规定施行至119年12月31日止。本条例及其特别预算施行期间届满,得经立法院同意延长之。

花莲蓝委傅崐萁三读后发言也特别感谢民众党、民进党合力推动立法,同时也感佩铲子超人,来光复乡协助清净家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