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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配图,与本文无关)

文 / 王诗妍

编辑 / 上善若水

“银行是全宇宙最大的空壳公司。”

最近,上海一起银行借贷纠纷案,引起了广大网友的关注。

无儿无女的老人借贷几十万,结果因为突发疾病双双离世,时间一久贷款的钱没按时清偿,银行讨债不成着急怎么办?

两个孤寡债务人突然没了,银行追债失去了目标,只好把民政局告上法庭。

目前法院审判结果来了:民政局需履行还款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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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人去世不是人死债消么,怎么银行把民政局给告了?很多人好奇这是啥骚操作,甚至有人想等老了也去薅羊毛,你还真以为银行会那么傻,他们是不会让自己吃亏的。

10月29号,根据网络媒体报道:事情发生在上海某家银行,向银行借款的老人叫宣先生,他和老伴两人相依为命,膝下无子女、亲戚都走光了,简单来说就是孤寡老人。

他们生前曾向银行贷款66万,我们也知道银行通常情况,不会采用无担保抵押放款,老人也是超过65周岁的年龄,所以是把居住的住房抵押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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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老人突发疾病走的快,前面说过他们是孤寡老人,离世没有留下遗嘱继承人,到期还款银行找不到人,但是房产还在却执行不了,银行无奈之下只好申请,让民政局出面处理这事。

民法典第1160条 【无人继承遗产的归属】无人继承又无人受遗赠的遗产,归国家所有,因此民政局可作为遗产管理人,来处置房产履行还款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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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政局会将房产拿去拍卖,银行通过起诉民政局的方式,收回老人生前欠下的借贷款。

当然拍卖后出现两种情况:一是拍的钱不够还款的金额,民政局不会傻到自掏腰包;二是拍的钱还完贷款有结余,最后肯定是被归国家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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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其实很好理解的,民政局作为遗产管理人,有义务偿还银行的债务,但是也只是在遗产范围内偿还,超出遗产范围不用偿还,这个拿个小本本记起来,起诉的目的只是为了走个流程,仅此而已!

说到这里想问大家一个问题,如果有老人死了但钱没花光,钱呢又是存在银行里头,法院会通知民政局来领吗?

我想银行大概率会装不知道,反正钱只要在银行账上趴着,法院也不会主动管这事儿。

对于此事件您怎么看呢?不妨评论区留下宝贵的看法!

希望得到你们的点赞和关照,祝各位家人身体健康阖家欢,谢谢大家!

参考资料:2025-10-29今日关注《孤寡老人去世,留下债务和抵押房产,却因没有继承人,导致银行“讨债无门”。近日,上海市闵行区人民法院审结了一起“特殊”的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案件,为这道“难题”提供了解题思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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