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松原王女士一家,因南方气候适合康养,2024年到广西生活。34岁的儿子开网约车期间,不想卷入偷渡案被捕。据相关供述,王女士儿子在防城港市某小区附近接上4名乘客,按他人指示将他们送至高速公路指定位置,获利1100元。其到案后已全部上缴,并对犯罪事实供认不讳,属犯罪未遂且为从犯,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三个月,并处罚金2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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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女士夫妇经远方亲戚介绍认识了广东东莞的一位姓唐的律师,后经该律师介绍,又认识广西南宁一位“自称在司法界关系很硬”的周某,“周某说我儿子犯罪较轻,且儿子的甲状腺癌属于取保候审范畴,只要花8.8万元,他就可帮忙。”

然而约定的期限过去,王女士儿子却未能取保。王女士按照协议要求周某退款,对方却表示只能退还2.75万元,称虽然事没有办成,但‘钱已经花在打点关系上’。双方未达成一致,王女士认为自己遭遇诈骗,遂报了警。警方工作人员回应,经查,“对方确实帮办,只是被驳回了”,建议通过民事诉讼解 决纠纷。律师说法,王女士儿子获利少但罪责重,法院判罚合理,周某若不涉嫌诈骗罪即涉嫌行贿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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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华商报大风新闻,有删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