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放军现行军衔制

解放军有军官,士官,士兵三大类军衔。

军官军衔共分三等10级。

上将:军委副主席、军委委员、总参谋长、总政治部主任,各大军区正职。

中将:战区副职,军种副职,军事院校正职。

少将:军长、政委,省军区司令员、政委,战区军种部部长。

大校:师长、政委,集团军副军长,省军区副职。

上校:旅长、政委,团长、政委,师机关部门领导。

中校:副团长,营长、教导员,旅机关部门领导。

少校:营长、教导员,副营职,团机关参谋

上尉:连长、指导员,副营职参谋。

中尉:副连长,排长。

少尉:排长

士官军衔分为七级。

一级军士长:师级单位技术顾问或装备维护负责人,享有“兵王”称号。

二级军士长:团级单位技术主管,参与装备研发或重大任务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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