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第27条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促进法》(2025年修订版),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无权通过村民会议投票剥夺特定成员的分红资格。以下四类群体依法享有不可剥夺的分红权,即使村民会议决议通过,其法律效力仍被否定:

户籍未迁出的外嫁女‌

‌法律依据‌:《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促进法》第19条明确规定,户籍保留在原集体经济组织且未在夫家享受分红的外嫁女,村集体不得以任何形式剥夺其分红权

‌典型案例‌:河南省某村外嫁女李某因村民会议投票被拒分红,经乡镇农经站介入后成功维权,村集体补发款项并致歉。

‌户籍迁入的上门女婿‌

‌法律依据‌:《妇女权益保障法》第33条赋予上门女婿与本地男性村民同等的分红权,前提是履行村民义务(如缴纳医保、参与集体劳动)。

‌典型案例‌:山东省张某因入赘身份被拒分红,通过提交户籍证明和医保记录,10天内获得补发。

‌户籍在村的残疾人‌

‌法律依据‌:《残疾人保障法》第48条禁止村集体以残疾为由克扣或拒发分红,并鼓励对残疾成员适当倾斜分配。

‌典型案例‌:甘肃省王某通过县残联介入,不仅追回分红,还获得额外补助。

‌返乡创业的户籍回迁人员‌

‌法律依据‌:《乡村振兴促进法》第28条明确,户籍回迁并参与集体经济建设的人员,应恢复其分红权。

‌典型案例‌:江苏省周某凭借户籍证明和厂房租赁合同,一周内成功维权。

若分红权被侵害,可采取以下三步法律程序:

‌证据固定阶段‌

要求村集体出具书面拒分理由,并收集户籍证明、社保缴费记录等关键证据。

‌乡镇农经站投诉‌

依据《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审计规定》,乡镇农经站需在15个工作日内调查并责令整改。

‌上级部门或司法救济‌

若乡镇未解决,可向县级农业农村局投诉或提起民事诉讼,诉讼成本低且执行强制性强。

本文图片均来自网络,侵删

(全文完)

公众号 : wugucomcn

投稿邮箱:tougao@wugu.com.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