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维护生效法律文书的严肃性,切实保护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进一步提升执行工作力度,推进社会诚信体系建设,营造全社会惩戒失信、打击拒执、弘扬诚信的良好氛围,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的相关规定,现乡宁县人民法院对拒不履行法定义务的15名失信被执行人予以曝光,并督促其自觉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乡宁县人民法院温馨提示:信用跟随您的一辈子,请您珍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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