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新浪财经-鹰眼工作室

11月7日,浙江大华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证券简称:大华股份,证券代码:002236)发布公告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制定、修订和废止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议案》。为贯彻落实最新法律法规要求,健全公司治理机制,提升规范运作水平,公司对28项治理制度进行系统性调整,包括制定、修订及废止三类,其中6项核心制度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治理制度体系全面升级 覆盖公司运作关键领域

公告显示,本次制度调整是公司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最新法规要求,结合自身经营管理实际开展的系统性优化。调整范围覆盖公司治理、信息披露、投资者保护、内部控制等关键领域,具体涉及28项制度,包括:

  • 制定2项新规:新增《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规定》《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制度》,进一步完善董监高行为规范及信息披露全流程管理;
  • 修订25项制度:对《股东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等25项现有制度进行修订,其中《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股东会议事规则》2项制度同步进行名称变更;
  • 废止1项旧规:鉴于相关要求已纳入其他制度,《独立董事年度报告工作制度》予以废止。
序号制度名称类型是否需股东大会审议1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规定制定2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制度制定3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名称变更并修订4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修订5防范控股股东及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制度修订6审计委员会年报工作规程修订7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修订8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修订9内幕信息保密制度修订10总裁工作细则修订11股东会议事规则名称变更并修订12董事会议事规则修订13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修订14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议事规则修订15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修订16董事会战略委员会议事规则修订17独立董事工作细则修订18对外投资管理制度修订19理财业务管理制度修订20信息披露管理制度修订21外汇套期保值管理制度修订22内部审计制度修订23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修订24对外担保管理制度修订25关联交易管理制度修订26证券投资与衍生品交易管理制度修订27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修订28独立董事年度报告工作制度废止

6项核心制度需经股东大会审议 通过后将强化治理规范性

本次调整中,6项涉及公司治理基础的制度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包括《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股东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对外担保管理制度》《关联交易管理制度》《证券投资与衍生品交易管理制度》。这些制度直接关系股东权利行使、董事会运作效率及重大风险控制,其修订将进一步明确决策程序、强化内控约束。

公告指出,制定及修订后的制度全文将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公司表示,本次制度调整有助于完善治理架构、提升决策效率,更好地保护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为公司长期稳健发展奠定制度基础。

备查文件

  1. 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2. 审计委员会会议决议

(完)

点击查看公告原文>>

声明:市场有风险,投资需谨慎。本文为AI大模型基于第三方数据库自动发布,任何在本文出现的信息(包括但不限于个股、评论、预测、图表、指标、理论、任何形式的表述等)均只作为参考,不构成个人投资建议。受限于第三方数据库质量等问题,我们无法对数据的真实性及完整性进行分辨或核验,因此本文内容可能出现不准确、不完整、误导性的内容或信息,具体以公司公告为准。如有疑问,请联系biz@staff.sina.com.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