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人间当孤魂野鬼游荡了两年,是沈思弦将我带进了地府。

我是黑户,他就负责打工养我。

说起来,我从来都没有问过沈思弦到底是怎么死的。

没想到,他竟然还认识陆怀川。

那他是不是也知道那些有关于我的流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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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攥着他手臂的手稍微紧了紧。

他转过头,弯下腰低声问我。

“怎么了?”

我凑在他耳边开口,“我们赶紧回去吧,我讨厌他们。”

如果不是沈思弦生病,家里穷得揭不开锅。

我是绝对不会回来,再和他们扯上半毛钱关系的。

宋时念,你没死?”

我还记得刚才那一枪,没好气地开口。

“我就算是还活着,刚才那一枪也把我给送走了。”

三人脸色一变。

沈思弦却弯了弯眉眼,摸摸我的脑袋。

像个战胜的大公鸡一样,挑衅似的瞥了陆怀川一眼。

“好啊,我上来一趟确实费钱。”

抠门。

这很沈思弦。

只是临走前,他突然回头看了一眼陆怀川。

“当初的事我现在无能为力,希望陆先生记得自己曾经说过的话。”

神神叨叨的。

后来我再问起,沈思弦却不肯再说了。

不说就不说。

我躺在地府的摇摇椅上,惬意地吃着刚买来的东西。

“哥,你说我现在有这么多钱了,是不是可以回去给自己收尸了?”

“我不想一直当黑户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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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户是没法去投胎的。

沈思弦瞥了我一眼,声音冷淡。

“你想魂飞魄散?”

没有自讨苦吃的义务。

“不过倒也不是一点办法都没有。”

我两眼放光,狗腿地跑过去给他捏肩捶腿。

“好哥哥,你就看在咱们俩同生死共患难的份上你就指点我一下吧。”

他扬了扬下巴,“你不是还有两个好哥哥活着吗?让他们给你收尸。”

收尸?

活着的时候恨不得对我扒皮抽筋。

要被他俩找到我的尸体,还不把我抓起来挫骨扬灰了。

不过我还是去试了。

实在是因为这两天烧下来给我的钱太多了。

我勉强相信他们是真心悔过。

最坏的结果无非是当一辈子黑户没法去投胎嘛。

我都这么有钱了我还投什么胎。

拿着钱换了一天的时间,我大摇大摆地走进许以宁家里。

比起宋时钰那个暴脾气,我更愿意相信这个和我朝夕相处了二十年的哥哥。

“念念,你终于回来了。”

许以宁激动地握住我冰冷得没有温度的手。

“我给你烧的那些钱你都收到了吗?抱歉,我之前不知道你说的烧是这个意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