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介绍

秦丽,南开大学历史学院副教授,主要研究方向为中国史学史、中韩史学交流、文献学。

文章来源

《清史研究》2025年第3期,175-184页。

摘要

旧题徐乾学《明史列传》九十三卷并非徐乾学所撰,卷首韩方卓序系后人伪造,抄袭自明末冯梦祯为冯琦《经济类编》所作序文。根据《明史列传》正文内容、版本特征,结合王鸿绪《明史列传残稿》、康熙本王鸿绪《明史列传稿》等综合判断,其应系康熙四十一年至康熙五十三年之间的《明史》列传稿本,是王鸿绪编纂《明史》列传期间较早的工作本之一。对该稿展开分析,有助于更全面理解王鸿绪《明史稿》的成书过程及编纂思路,深化清修《明史》及清代官方史学的研究。

关键词

徐乾学;王鸿绪;《明史列传》;韩方卓

《明史》纂修迁延甚久,在纂修过程中形成了诸多拟稿、校订稿等,它们以稿本、抄本、刻本等形式留存于世。对其成稿、抄写时间进行准确断代,有助于今人深入认识《明史》纂修各阶段的文献特征、文本流变等问题。在《明史》诸稿中,台北“国家图书馆”(以下简称“台图”)所藏徐乾学《明史列传》尚存有较大研究空间。近年来,李伟敏、南炳文、陈洁等学者从不同角度考察了其性质与价值。然该本序文、题识有明显纰漏,其与416卷本《明史》、王鸿绪《明史稿》等《明史》稿本之间关系复杂,学界对该本之真伪、断代、作者等基本问题尚未形成共识。下文拟从该本的基本形态入手,并与其他《明史》稿本相比勘,重判其性质,以期澄清相关争议。

一、《明史列传》的版本形态

旧题徐乾学《明史列传》九十三卷,今藏台图,收入屈万里主编《明代史籍汇刊》、周骏富辑《明代传记丛刊》中。据该馆馆藏著录及黑白胶卷电子文档,知其为朱丝栏写本,半叶十行,行二十一字,叶心单鱼尾,鱼尾下方刻“明史卷”三字,卷首有韩方卓序、邹福保题识。书中钤印颇多,如“廉普过眼”“玉涵草堂”“陆燿之印”“元和邹氏书库中物”“国立中央图书馆收藏”等,可见其流传有绪,先后经陆燿(1723-1785)、王成璐(字廉普,1794-?)、邹福保(1852-1915)等人收藏,最终归于台北。关于该本的外部特征,有几点需要说明。

首先,全书卷末标注“《明史》九十三卷终”,台图著录亦同。细审之可发现其中卷四十五、五十七、八十四、八十五、八十六均为上下卷,故总卷数实为九十八卷。另,卷十三《费震传附张琬传》末页被误置入卷十四《罗汝敬》传后;卷九十三《王象乾传附王象复传》内容不全,与下页不衔接,其后王象云传亦不全,核诸313卷本《明史纪传》、416卷本《明史》,该文稿中间应尚缺王象春、王象坤传。如此种种,当系后世流传中出现的错置或亡佚。从内容看,该本未收后妃传、诸王传及儒林、列女等各大类传,所收人物时代最晚者为万历朝之王象乾、崔景荣、张鹤鸣、赵彦、董汉儒、黄克缵诸人,于天启、泰昌、崇祯乃至南明人物阙如。

其次,该本书写工整,但各卷字迹不一,应系多人合作而成;其中多删改、补充等修改痕迹,偶有天头批注。结合前述朱丝栏写本及叶心刻有“明史卷”字样等特征,可判断其版本形态应为誊清本而非后世抄本。

第三,书中避“玄”、“胤”字讳,如卷四常遇春后人“常玄振”作“常元振”,卷二十铁铉之“铉”字缺末笔,卷八十一张佳胤、卷九十三王与胤“胤”字均作“

”;而不避“真”“丘”“夷”等字讳。由于“胤”字避讳约始于康熙四十年左右,而雍正三年十二月下令避“丘”字讳,故根据这些避讳特征初步判断,知其大致应撰于康熙四十年(1701)之后至雍正四年(1726)之前的时间段。

二、所谓“韩方卓序”辨伪

台图本《明史列传》卷首韩方卓序明言“《明史》九十三卷,司寇健菴徐公乾学所手辑也”,成为判定其系徐乾学所撰的直接依据。然诚如李伟敏所论,序文提及徐氏殁后其门生韩菼代为整理遗稿,徐氏卒于康熙三十三年,序文落款却是“康熙甲辰”(康熙三年),时间显误。另一方面,韩方卓生平除曹梦元《昆山殉难录》卷首存“娄湄韩方卓序”外别无可考。

进一步考究序文本身,发现其乃抄袭自明末冯梦祯为冯琦《经济类编》所作序。冯序既见于冯梦祯《快雪堂集》,又见于《经济类编》卷首,二者文字有异,今将三序择要罗列如表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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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上可知,韩序在序文结构和文字表述上脱胎于《经济类编》卷首冯梦祯序,而非《快雪堂集》。韩序仅简单变更书名、人物、时间等少量信息,如将“经济类编”改为“明史”、“冯琦”改为“徐乾学”、“冯梦祯”改为“韩方卓”、“冯瑗”变为“果亭徐秉义”、“万历甲辰”变为“康熙甲辰”等,适当润色文字,改名换面,炮制出完整交代《明史列传》形成渊源的文字。至于韩方卓抄录《经济类编》而非《快雪堂集》序文,实因前者乃实用易得之类书。其低劣的作假手段,导致序文出现不少匪夷所思的错误,如前述徐乾学已卒与康熙甲辰的矛盾,以及强调徐乾学出身“海岱”(今山东)等。韩序将二冯之交游经历嫁接到韩方卓与徐乾学身上,诸如韩氏出入史馆的时间、经历等,全出自二冯万历二十二年(1594)共同修史时的经历。这种照搬不假思索、未经核实,不符合徐乾学生平轨迹,但由于其内容、细节过于具体,隐蔽性、欺骗性极强,如未看过冯氏原序,易让人误以为这是序文作者韩方卓的亲身经历,进而误导对该序文及徐乾学修史经历的认识。

序文所述具体经历既非真,其首句所言该《明史》为徐乾学所撰,是出于何种原因,又是否可信?笔者认为序文乃抄袭而来,可信度自然不高。但要想弄清这一问题,需将序文和正文部分分开看待,回归史稿正文具体考察。此详后文第三部分。这里先考察“韩方卓”的情况。

南炳文论及,“韩方卓”一名仅见于两种文献,一是台图本《明史列传》,二是明末清初曹梦元所著《昆山殉难录》。前者署名“吴门韩方卓”,后者落款“娄湄韩方卓”。吴门、娄湄均为苏州地区代称,故二者应系一人。既然无法从《明史列传》序文中提取到韩氏的真实身份,《昆山殉难录》亦仅有韩氏署名而未透露具体生平,仅知其为苏州人。不过,《昆山殉难录》的抄本时间或可提供一些线索。

《昆山殉难录》今仅存台图所藏的清抄本,该本被收入《明史传记丛刊》和《昆山历代人物志》中影印、点校出版。该本卷首有徐秉义《殉难录叙》、曹梦元自序和韩方卓序,徐、韩二氏继台图本《明史列传》序文后再次同时出现。其中,徐序上钤有“季振宜印”“丰润张镇”二印,即该稿分别经清康熙朝泰兴季振宜、同治朝丰润张镇收藏。季氏为清初著名藏书家,卒于康熙十三年,而徐秉义序落款时间是康熙十九年,晚于康熙十三年,故“季振宜印”系造伪无疑,其书既未经季氏收藏,也就无法证明其为康熙初抄本。事实上,学者对比道光《昆新两县志》卷三七《艺文》所收徐序与今传抄本徐序,发现后者系修改删润前者而来,由此判断“此书钞本必为道光以后之钞本”。此说是。

回到台图本《明史列传》,在全书正文所有可考钤印中,年代最早者为“陆燿之印”白文方印、“朗甫”朱文方印。陆氏为乾隆时苏州人,字朗甫,官至湖南巡抚。在该印为真的情况下,知该稿正文在乾隆年间已流传于世。而反观韩方卓序上所盖钤印,自上而下依次为“国立中央图书馆收藏”朱文长方印、“廉普过眼”白文方印、“玉涵堂珍藏”朱文长方印,序文末有“玉涵草堂”朱文方印。假设诸印均真,“玉涵堂”“玉涵草堂”应属同一人之斋号,查明弘治进士苏州人吴一鹏有故居云“玉涵堂”,此处钤印或其清代后人所盖亦未可知,而“廉普”系道光年间官员王成璐之字。从既有信息看,该序最早的收藏记录很可能是在道光年间,这样的时间节点恰与《昆山殉难录》发生交集,亦即两部载有韩方卓序的书籍同时出现于道光前后。因此可推断“韩方卓”活动于道光年间或稍前,而这也符合嘉、道、咸以来明季文献渐次复出的时代背景。综上,所谓“韩方卓”或系使用假名之乌有先生,或系嘉道时期名叫韩方卓的苏州本地文人或书商,他熟知当地乡贤、名人及其师承关系,特别对徐乾学为代表的徐氏家族相对了解,故可在获得该书后,伪造序文并正确书写相关人物关系。书商造假乃习见之现象,此或一证也。

另外也需留意书中的邹福保题识。邹氏为清末著名藏书家,此稿中多有“元和邹氏书库中物”印,知该稿曾经邹氏收藏。就内容而言,李伟敏指出该题识存在前后矛盾处,即邹氏声言其于光绪丁酉年(二十三年,1897)初见该稿,题识落款却是丙申年(二十二年,1896)五月,不合逻辑。事实上,该段文字仍存其他疑点。一是关于邹氏购书时间。即使两个时间点发生颠倒,邹氏于光绪二十二年购书的可能性仍较小。邹氏于光绪二十年迁司经局洗马,二十三年补授翰林院侍讲、并充顺天乡试同考官,期间一直旅居京师,而售卖该稿的书商侯念椿在苏州开设有世经堂书肆,主要活动于苏州,二人客观上不具备见面条件。“侯念椿以《明史列传》示予,共六十五册……予留阅旬日……商之至三,竟以银饼千枚易之”,此书凡65册,卷帙浩繁,价值贵重,二人又经反复商量,图书交易恐难以邮寄方式进行,交易的完成似要到次年邹福保丁母忧返乡之后更合理。二是该序文字体与今存邹氏字迹不符。邹福保作为清末著名书法家,尤擅行楷,今存多幅书法作品真迹。细审其《自祭文》《青霞仙馆古今体诗初稿》《听秋阁诗存》等作品,笔力遒劲浑厚,而《明史列传》题识细笔孱弱,二者书风迥异。基于此,我们怀疑至少题识字迹应非邹氏所书;另一方面,侯念椿是清末苏州著名书商,与叶昌炽、缪荃孙、叶德辉等名人来往密切,且光绪二十二年仍在世,故题识所言侯念椿售书邹福保事或确有其事。此外,邹福保于民国四年(1915)去世,不久邹家败落,其次子邹百耐星散图书以纾家难,后亦成江南著名书商。不排除该书流入市场后,书商为提高售价题写伪识的可能性。

三、回归文本:台图本《明史列传》的基本性质

由前文可知,台图本《明史列传》序文、正文彼此割裂,序文系后世假造,正文情况如何,此节予以重点关注。前已述及,根据文稿中避“玄”、“胤”字的避讳特征及其稿本形态看,该本大致撰于康熙四十年之后,雍正四年之前。而徐乾学卒于康熙三十三年,故文稿与徐氏无直接关联,这也符合其著述和传记资料从未提及此稿的事实。

下文从具体文字、传目设置等方面对比该稿与其他各明史稿。比勘对象有:国家图书馆藏313卷本《明史纪传》(简称313卷本)、旧题万斯同416卷本《明史》(简称416卷本)、王鸿绪《明史稿》(简称王稿)、殿本《明史》几种。王鸿绪“《明史》稿本”今存《明史列传残稿》六册、康熙五十三年《明史列传稿》和雍正元年《明史稿》全本三种,后二者列传规模分别为208卷、205卷,虽总体相差不大,但行文内容、卷次分合仍存不同。今为确定台图本《明史列传》成书下限,特以国家图书馆藏康熙抄本《明史列传稿》为准比勘,辅以《明史列传残稿》。

针对这些明史稿间的关系,李伟敏指出台图本《明史列传》系后人从416卷本《明史》和王鸿绪《明史稿》两稿诸臣传中各自抄录一部分组合而成,其所列传主和内容均在二书范围之内。但台图本实有溢出于二稿之外者。试举例如下。

其一,台图本卷二十铁铉传后附宋参军,其言“宋参军者,不知何许人。燕师攻洛南不克,舍之南去。参军说铉直捣北平,铉以卒困甚,不果。后不知所终”。检313卷本、416卷本《明史》铁铉传后均未言及宋参军,而王稿《铁铉传》仅言“宋参军不知所终”。因此,台图本的这部分内容不可能抄自以上三书。

其二,台图本卷八十五钱一本附子春传:“帝刮地湖广为福王庄田,数不足则不遽之国,春三疏力争。”其中“数不足则不遽之国”一句有删除痕迹。查313卷本、416卷本《明史》钱一本传后未附钱春传,无该句,而王稿《钱春传》正为删后之表述。设若台图本因袭王稿,怎会无中生有,编造出“数不足则不遽之国”复删去?管见所及,此处删落者并不见于台图本以外之文献,应系该文稿撰写者独立写就,非抄自他书。

综上,台图本《明史列传》绝非简单抄撮416卷本《明史》、王稿而成的伪本,而是确属明史纂修过程中某一阶段的稿本,有其独特之处。陈洁《抄本徐乾学 <明史> 考论》是目前针对台图本《明史列传》的最新研究。该文认为《明史列传》在传目编排、内容详略等方面显示出在万稿、王稿间的过渡性特点。其说可从。不过,其所言“万稿”包括313卷本、416卷本《明史》两种,而主要以313卷本为主比勘,某种程度上模糊了二者在文本和时间上的差异。此二稿不能完全等量齐观。譬如416卷本设有《外戚传》,并为后来的王稿、殿本《明史》继承,而313卷本并无此传。又如,416卷本无孙如游传,313卷本中其与刘一燝、韩爌、朱国祚、何宗彦同传,王稿、殿本亦有孙氏传。具体到二者与台图本的关联,可见以下数条。首先,416卷本卷一六四为蓝玉传,附曹震、张翼、张温等六人传记,这样的处理与台图本相同,而在313卷本中,曹震等人与蓝玉同为独传。再者,416卷本《明史》卷一八○收录人物全同台图本卷十七,即叶旺附马云、蔡迁驸陈文、缪大亨、何文辉、徐司马、金兴旺附费子贤、花茂等17人。二书对马云、陈文、费子贤这些附传人物的描述与313卷本大体无异,但313卷本未将这些人物体现在传目中。种种差异表明康熙中期熊赐履领衔修订的416卷本,在前期313卷本基础上,在传目设置、人物收录等方面做出了许多调整和改造。而台图本所参考者正是后出的416卷本。这种参考并非机械为之,而是有选择地加以吸收。比如,台图本卷十六为钱唐、茹太素、冯坚、韩宜可、李仕鲁、曾秉正、叶伯巨、郑士利、周敬心、王朴诸人传记。其《钱唐传》详于313卷本、416卷本,且传后附程徐传,而在313卷本、416卷本中,程氏乃单独立传,后来王稿、殿本钱唐传后均附程徐。

至此,可判定台图本《明史列传》纂成于416卷本之后,后又为王鸿绪所用。关于王稿对台图本《明史列传》的参考利用,陈洁已有充分论述,但未涉及王稿编纂初期的《明史列传残稿》和王鸿绪康熙本《明史列传稿》。此处结合二稿,举数例稍作说明,见表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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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王肯堂传中,由于313卷本、416卷本《明史》均无王氏本传,康熙本《明史列传稿》的相应内容几乎全同台图本,二者的密切关系可见一斑。

第二条王来传中,传记起始部分416卷本记载最详,将其幼时立毁丛祠、倜傥不群的个性描写得绘声绘色。台图本对此略做删节,但保留了大致情节。康熙本《明史列传稿》则删去这一轶事,直叙其仕宦经历。事实上,这在今存《明史列传残稿》中有直接反映。该稿王来传“闻有丛祠为祸福,立往毁其祠,识者异之”一句上有朱笔批注:“查实录事迹如何”。此处《明史列传残稿》原文全同台图本,批语则显示在首崇实录方针的指导下,最终王鸿绪删去了这一细节。

第三条石亨传中,同样是416卷本叙述最细致,台图本和王氏康熙本《明史列传稿》稍加删节,二者内容全同。此外,在王氏《明史列传残稿》中,“时尚书于谦主号令,新定战格,临阵有进无退,将不顾军先退者,掌令官立斩其首。军不顾将者,后队斩前队。由是诸将惕息,无敢不受约束”一句有墨笔批注:“此见谦传”,即该文字已见诸于谦传,此处无需复述,故改作“时尚书于谦主号令,新定战格,诸将惕息”。可见《明史列传残稿》删节后的文字正同于台图本、康熙本。因此,台图本显然吸收了《明史列传残稿》的部分修订意见。

第四条孙原贞传的篇次分合,416卷本原附薛希琏传,到台图本和康熙本《明史列传稿》中,替换为附孙需、张宪、杨瓒诸人传记。《明史列传残稿》原文同附薛希琏传,删订者删去薛传,以孙需、张宪代之,这符合从416卷本到台图本的文本变动,台图本吸收《明史列传残稿》的修订意见,又增加杨瓒作为附传,此后为康熙本《明史列传稿》继承。

综上,台图本《明史列传》的撰成时间可明确定位于康熙四十一年至五十三年之间,处于熊赐履416卷本《明史》及王氏《明史列传残稿》之后,康熙五十三年本《明史列传稿》之前。衣若兰推测,《残稿》很可能是王鸿绪于康熙四十八年归田后的改稿,若此则可将成书时间进一步缩小至康熙四十八年至五十三年间。从内容看,台图本《明史列传》与今存王鸿绪《明史列传残稿》《明史列传稿》存在密切关联,其性质是王鸿绪纂修《明史》时的工作本之一,是王氏《明史稿》的过渡形态。

四、台图本《明史列传》的学术价值

前文梳理了台图本《明史列传》的基本情况,特别是考证其性质及在系列“《明史》稿”中的位置,这有重要的学术价值与意义。

首先,台图本《明史列传》有助于增进对《明史》纂修进程的认识。《明史》纂修素为学界所重,台图本作为纂修过程中的重要稿本,无疑有助于推进该问题的研究。王鸿绪《史例议》云:“史馆原稿,立传过多,今删其十之四,然犹未免于瓜分豆剖也”,其《明史稿》在传记分合上大力删削裁并,单篇传记亦趋简化,过去学界多以王《稿》为《明史》由繁转简的关键节点。南炳文先生以台图本徐乾学《明史列传》为据,认为其特点是力求简洁,开《明史》纂修初期简洁本系统之先锋,与之相对的是以313卷本、416卷本等为代表的繁富本系统,由此形成简洁、繁富系统并立说。经本文论证,确定台图本与徐乾学无甚关联,且其成书要晚至康熙末年。而此本之外,包括天一阁藏《明史稿》、复旦大学藏《明史列传稿》等早期稿本均大量徵引实录、奏疏等,呈现出传文繁富、篇幅较大的特点,因此,目前发现的《明史》诸稿似不足以支持康熙中前期纂修中存在简洁本系统。

其次,台图本有助于全面理解王鸿绪编纂《明史稿》的过程及其特点。过去学界针对王氏对《明史》的贡献,在《史例议》之外,往往关注到雍正初敬慎堂刊本《明史稿》、康熙五十三年本《明史列传稿》,较少提及康熙本《明史列传残稿》。本文考订台图本《明史列传》为王氏批点本,至此,王氏编纂《明史稿》的今存文稿增为四部,为我们认识王氏数十年间纂修《明史稿》的前后过程、修订细节、文本变化等提供更完整的拼图,有助于丰富对王氏史学以及《明史》在康熙末期纂修情况的认识。这里试举例说明。

台图本曾省吾传传末载:“(王)篆最险猾,无士行,其他给事、御史傅作舟、王蔚、秦耀、李选、朱琏、顾尔行为居正爪牙,及湖广巡抚陈瑞辈皆小了纤人,无足道也。”此段文字脱胎自王世贞《嘉靖以来首辅传》:“王篆与曾省吾益横南北,给事、御史则傅作舟、王蔚、秦耀、李选、朱琏、钱某、顾尔行为之爪牙,而作舟、琏尤恣肆,选鄙无耻,人所羞而不道者。”台图本借王世贞之论,不仅对这些人物做出品评,也交代了删除或不收其人传记的原因。到416卷本《明史》卷三一二曾氏传附朱琏、王篆传,王《稿》卷二○九梁梦龙传附曾省吾传,再到殿本《明史》已删去曾氏传。汪由敦曾批评王《稿》张居正传“其中描写热闹处,皆弇州笔”。此处台图本文字正出自王世贞,这佐证了汪氏之论,体现出王鸿绪对明末私家史书的重视和利用。

又,台图本传记多无论赞,这基本符合王氏《史例议》“今《明史列传》未经作论、体同《元史》”的主张。但书中仍偶存论赞,应属删而未尽的情形。是书卷十六《钱唐传》有论曰:“稗史言高帝废孟子配祀时,诏有敢谏者,金吾射之。(钱)唐抗疏而入,袒胸受箭曰:‘臣死有余荣。’帝鉴其诚恳,命医疗其疮,配祀得不废。所传或过当,然唐之强谏,固赫赫在人耳目也。其尊崇圣教、匡救主失,良足多矣。”在今存《明史》诸稿中,这段论赞独见于台图本,后续王氏《明史稿》删之,进一步践行了其不作论赞的主张。这也说明王鸿绪当时有大量可资参考的列传底稿,经过对它们的修订调整,逐渐形成了其完善的雍正本《明史稿》。此外,陈洁文中提到台图本在处理建文诸臣时姑著存疑的做法,尽管不符合王氏《史例议》及后来《明史稿》对相关野史的摒弃态度,却是王稿动态修订过程的又一体现。

最后,台图本《明史列传》提示我们,《明史》稿的流传与研究史同样值得关注。《明史》纂修中形成了大量分纂稿、进呈稿,以及工作本、誊抄本,史馆如何保存这些成稿,康熙后期被王鸿绪携归乡里的文稿又有怎样的流传轨迹,后世学者何时开始重视《明史》诸稿本,如此种种,从学术史角度考察明史稿的“发现”与研究史,十分必要。事实上,明史诸稿受到学人广泛关注,乃是20世纪初以后的事,其中尤以天一阁藏万斯同《明史稿》为著。而在早期的传播史中,这些稿本是否一定经名人收藏、手订,需认真考辨、审慎判断,避免陷入攀附名人的误区。据前文考证,台图本较早的收藏记录是在乾隆年间,而所谓韩方卓序的出现很可能晚至道光以后,只有弄清这一点,剥去名人“徐乾学”的笼罩,还原文稿本身的生命过程,才能对其做出正确的判断。再如,复旦大学本《明史列传稿》原为乾隆时吴骞所有,据其跋文,当时邵晋涵在西湖书局校书时曾借阅并保存多年,用于《余姚县志》等的纂修,由此,王欣夫判定其为“余姚邵晋涵手校”,“全书朱笔校勘谨严,圈点到底,验之皆邵氏笔”。此或存疑。查该书第20册陆完、王琼、张子麟、李鐩卷,天头朱批云:“内王琼有才有功,似不宜与张、李同传”,这里的“似不宜”显然是某文稿修订者在工作中的意见,不可能是乾隆中后期读者视角的表达,且313卷本、416卷本王琼传设置与该本同,而王鸿绪《明史稿》、殿本《明史》均作出调整,王琼不再与二人同传,足见该批校文字很可能对文稿后续修订产生了影响。又,第51册王威(附子世钦、朴洪)等人卷,天头朱批云:“王氏父子殊无战绩,不足列传,世钦附入忠义,朴于松山之战附载可也。”王威父子,在416卷本及之后的王稿、殿本中均未立传,在有官方定谳殿本《明史》的前提下,邵晋涵不可能再细究传目的设置与调整这类问题。因此,复旦本与邵氏之关系仍待考证。在《明史》诸稿本的研究中,类似问题应予以重视。

五、余论

台图本《明史列传》作为一个典型个案,为深化《明史》诸稿的研究提供了一些思路。目前学界发现和利用的《明史》稿本,包括前述天一阁本《明史稿》、313卷本《明史纪传》、416卷本《明史》、复旦本《明史列传稿》、台图本《明史列传》、王氏《明史稿》及其《残稿》、殿本《明史》、《四库全书》本《明史》等,不排除未来继续发现新本的可能。面对这些《明史》稿本,如何确定其先后顺序及编纂者至关重要,这不仅关系到文献学的问题,更涉及到对其背后史学意义的把握。本文的研究提示我们,针对这些文稿的考察,需从文献载体和文献内容两个维度,并结合《明史》纂修历程综合研究和考虑。所谓载体,包括文献的外在版本特征(稿本或抄本、避讳字等)、递藏关系(序跋、藏书印、字体);文献内容则是诸稿本的文字对勘。在此前提下,精准定位,审慎解读,方能得其真谛,加深对清修《明史》及清代官方史学纂修细节的理解,推动相关研究走向深入。

信息采集:邵淦

文字编辑:谢昱冬

媒体编辑:张小冉